狗咬人 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问: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我回家经过居住小区一楼电子门口时,二楼养的一只狗,没有狗绳,突然扑向我并咬伤我的右小腿。我回家简单处理伤口后,要求养狗人一起去医院,结果他们让我自己去医院。医院确诊为2度伤口,需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养狗夫妻没付钱,我自己先付了。
之后我请社区调解,没想到养狗夫妻他们一看到我就破口大骂,至今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他们一口咬定狗没有咬我,甚至打电话到我单位投诉我,说我无中生有。
现在我想让他们赔偿我的200多元打狂犬病疫苗的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请问能赔偿吗?这条狗没有狗证的。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西湖区优秀律师)
答:你的问题涉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楼下二楼业主饲养的狗(无犬绳)将你咬伤,你没有主动招惹小狗,不存在过错的话,应当由饲养狗的业主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系《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包括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你也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但精神抚慰金法律上要求较高,你的情况一般不一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关于狗是否有证系行政职能部门的处罚问题,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你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前女友为我生了个女儿 我爸同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问:我和前女友未婚同居生了一个女儿,孩子不到一岁的时候她要和我分手,而且还要我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分手后孩子由我抚养。当时我没在老家,协议是由我父亲签的。现在孩子六岁了,她这中间只看过三四次。请问,之前我父亲签的协议有效吗?我可以问她要孩子的抚养费吗?听朋友说她现在已经结婚,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知道她爸妈家,我应该去哪里起诉她,到时候法院传票送到哪里去?
祝双夏(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答:1.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应由父母双方来签订,但是除了身份关系外,法律也不禁止一方可以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协议。假如当时男方父亲签订协议是基于男方的授权委托,那抚养协议就是有效的。
2.不管协议是否有效,男方均可以向孩子的生母主张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男方实际抚养孩子六年了,女方也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3.抚育费纠纷系一般的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所以管辖法院是女方住所地法院。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就在经常居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