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为促进创新强、亩产高、效益好、质量优的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推进浙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改革创新、试点先行 2019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服务业重点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其中承担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杭州、宁波、金华及其所辖区、县(市),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地区率先开展所有服务业行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服务业 “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同时,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企业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 评价对象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和带有公益性质的企业)。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他重点行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 浙江将如何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呢? 指标设置规范统一 指标设置、数据口径应规范统一,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开展分地区分类分业评价。高能耗、高水耗的服务业企业应增加电力、水等资源消耗指标。 实行一票否决 评价当年因发生安全生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安全、质量、排放不达标、偷税漏税行为被执法机关或税务机关立案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列入首档和二档。对评价结果末档的企业下年度不得享受政府财政性激励政策。 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有哪些应用呢? 制定完善精准扶持政策 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根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分类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依法依规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差别化租金补贴政策 制定分类分档的差别化租金补贴政策(仅适用于没有自有土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支持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首档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人才政策 对首档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参照享受相对应的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开展“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 分行业、分地区发布“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树立行业标杆、典范。 综合评价首档企业 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首档企业,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同等条件下,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 综合评价末档企业 对末档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停止各类财政补贴,支持各地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设立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行业规范 推广“标准地”制度,探索商服用地、仓储用地带着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出让 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