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报废今后不用担心“论斤卖”了 都市快报 记者 郑春苗 日前,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规定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新政的出台,意味着报废机动车将告别“论斤卖”时代,家里的旧车更值钱了,也有利于提振新车和二手车消费的增长。
针对新版《管理办法》中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亮点,有权威人士对其进行了权威解读。 “五大总成”允许出售给回收企业 与2001年发布的《管理办法》相比,递交国务院之前的最后一个版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准入门槛、“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回收价格解禁等方面作出修订。 老版《管理办法》中规定:报废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在内的汽车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用作冶炼原料,不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但新版《管理办法》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 这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以前报废汽车回收是“卖破烂”,回收企业得不了多少钱,对车主老旧汽车的收购价自然也就上不去;以后有用的零部件能再次使用,老旧汽车的剩余价值会大大提高。 商务部相关人士认为,“五大总成”再制造与回收价格的解禁将在一定程度上提振当前的汽车消费。对于消费来讲,汽车报废拆解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