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朱光函 文/摄 消费者拿出App记录 上面显示“已收齐”
豪世华邦称“App记录是员工误操作造成” 公司收款时会提供收据 若要证明已缴费必须出具收据
空无一人的豪世华邦星河明苑店
红石中央大厦的豪世华邦总部 “明明按期缴纳租金和水电煤气费,却被豪世华邦的工作人员告知少交了两个月的房租,退房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我还是没能拿到7800元的押金。”昨天上午,张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 张先生投诉的这套房子位于星河明苑,为他提供服务的是杭州中邦物业服务公司所属的豪世华邦星河明苑租赁店。房子的租期是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9日(也就是1年零5天)。合同显示,该套住宅的单月租金为3900元,租金两个月一付。“除了最后5天租金尚未支付外,租期内,我通过支付宝、现金和转账等形式付款,从未漏缴租金。现在豪世华邦以我未按时缴纳2018年7月-9月的房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对此我无法接受,希望豪世华邦能妥善处理此事。” 在张先生发给记者的情况说明中,张先生写道:“在此,本人要求相关部门责令监管杭州中邦物业服务公司严格核查账目,并查询所有经办人员,追还我的押金并道歉。同时对其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昨天记者来到豪世华邦星河明苑租赁店、红石中央大厦的豪世华邦总部、豪世华邦大塘新村店等地了解情况。 消费者的手机App显示12个月缴费记录 共计缴费46800元 昨天上午,张先生通过微信向记者发送了他所租房屋在豪世华邦App上的付款状态截图。截图显示,张先生总计缴纳了6次房租,租赁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两月一缴,每期缴纳的金额均为7800元,总计46800元。 张先生介绍,在豪世华邦App的“我的合同”栏里,有他本人与豪世华邦签署的合同,合同编号为20180115002,其中的子栏目“账单”项里显示,所有的应付租金状态都是“已收齐”。据此证明,他的所有应缴付的租金都已经缴齐。 记者发现,张先生发来的截图中显示,其在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9日这5天的记录中显示未付。根据该条记录显示,该期租金的应付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对此,张先生解释道:“1月18日我与豪世华邦的业务员赵先生交接房屋,他说押金将在7天后退给我,1月15日—1月19日的650元房租会从押金中扣除。直到现在我还没收到这笔钱。” 豪世华邦星河明苑租赁店已搬走 店内资料一地狼藉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湖墅南路179号,这里也是当时张先生承租星河明苑房子的地方。门店的招牌已被摘除,只留下银灰色的招牌架,门店的玻璃大门已锁,透过大门可以看到店内空无一人,地上一片狼藉,散布着不少合同用纸和盖有公章的纸张。门店的柜子里,还有尚未被拿走的西服、被褥,靠墙角还有办公椅。 门店隔壁是一家酒店,其前台告诉记者,此前豪世华邦星河明苑店的确在湖墅南路179号办公。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春节后,该门店的员工就撤走了,电脑等办公用品也被搬空。 记者在门店的门缝里找到了一张印有豪世华邦星河明苑店字样的名片,根据名片上的400电话,记者联系上了位于红石中央大厦的豪世华邦总部的投诉部。一位自称姓李的女士表示,自己是该部门的工作人员,但对于星河明苑店已经撤走的情况,她并不知情。“今天是周二,不少员工都休息,门店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不过李女士表示,星河明苑店的确在该地址上,员工去向需要等周三才能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