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记者 葛玲燕) 如果你在浙江正经营着一家小微企业,那么恭喜你,有一个新年大礼包需要你查收。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政策外,还授权省级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费。 昨天,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召开浙江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媒体见面会,记者了解到,《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已于1月23日下发。按照减税方案,预计2019-2021年每年就可对小微企业减征税费达到195亿元以上,其中地方税费111.9亿元以上。我省不仅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减税幅度也是最大的。 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这份“减税降费大礼包”里面,到底有哪些惊喜?昨天的会议给大家划了六个方面的重点。 1.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 6.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适用标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