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平锌电,证券代码:002114)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罗平锌电股民索赔全面启动。 云南证监局查明罗平锌电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云南证监局拟决定对罗平锌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一旦正式处罚决定公布,我们将率先代理投资者起诉罗平锌电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5月5日到2018年6月22日期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并在2018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5月1日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