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节,乍暖还寒。然而一场五彩缤纷的出行“战争”,却在持续升温。
之所以五彩缤纷,是因为加入“战局”的各方,以各自不同的颜色为鲜明标识;而之所以是一场战争,是因为它关乎生死,杀出重围和黯然出局,也许在未来半年内就会尘埃落定。
这场战争自然是共享单车之战。截至去年底,杭州共享单车市场上已经入局的玩家只有两家:绿色的骑呗单车和黄色的ofo单车。但是自2017年开年,战局顿时剑拔弩张起来,白色的hellobike和蓝色的小鸣单车开始在杭城密集投放。一片非机动车泊位内密集停放着绿、黄、白、蓝各色单车,即使无声无息,你也能嗅到那种刺鼻的火药味。
当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而网约车监管细则又勒住命运咽喉;当airbnb四处碰壁,又无法在短期内消解短租模式与政策、文化的内在张力,共享经济似乎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而共享单车的适时崛起,让它成为万马齐喑中的一抹亮色,迅速成为共享经济新的代言者和擎旗手。
笔者对共享单车的社会价值和公共服务价值持完全的肯定态度。它们价格低廉、随借随还、停放灵活,为城市交通提供了一种最后100米问题的解决方案。而在共享单车出现以前,除了步行,无论公交、地铁还是公共自行车,事实上都无法解决最后100米的可达性问题。当它们与原有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互为补充,对通勤效率的提升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尽管如此,但共享单车的走红,事实上正在解构“共享经济”这一概念本身。也许你会觉得这一说法有些吊诡,“共享”单车怎么可能消解“共享经济”?因为共享单车其实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共享经济”,而标准意义上的共享经济有两个典型特征。
第一是供给的高度社会化和分散化。正如滴滴快车,服务的供给主体是不确定的,当你下单的时候,你并不知道谁会成为你的快车司机。同时,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各个快车司机,他们只是让渡了车辆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
第二是产品或服务不以交易为主要目的。出租车之所以不是共享经济,因为它本身就是为提供载客服务而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市场交易赚钱。而快车或拼车之所以是共享经济,是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自用,而让渡闲置时间来赚钱只是顺带实现的。
当一种业态并不符合这两个典型特征时,就离真正的共享经济渐行渐远了。共享单车的供给是高度集中化和品牌化的,他们会自己设计生产单车,单车产权属于公司,而且投放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租赁来赚钱。从本质上来看,生产并投放一辆共享单车,与生产一瓶可口可乐并铺上超市的货架,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单车是可以反复使用的,而可乐则是一次性消费的。用电子商务的话语来类比,共享单车和可口可乐都是“B2C”,而典型意义上的共享经济则是“C2C”。
就此而言,共享单车越火爆,共享经济也就越接近“穷途末路”。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原理充满洞见,从B2C转向C2C,再从C2C折回B2C,共享经济亦难逃“否定之否定”的宿命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