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汉普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卫红律师
生活在当下这个互联网普及的年代,各种各样的互联网公司为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了便利与周全的服务。但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网民的隐私权被剥夺与侵犯。自斯诺登事件曝光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将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隐私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互联网学术界和司法界也开始关注互联网数据流量被一些黑客或者不法企业恶意窃取或截留的问题。本文想要讲述的正是一个由网络数据截取所引发的案件。
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大点网(化名),是中国领先的城市生活消费平台和消费点评网站,为消费者提供商家、消费评价和优惠信息,以及团购、预约预订、外送等方面的生活服务,网络月活跃用户数达到上亿个,点评数量也有上亿条。另外还有一家企业成点网(化名)同样也是国内较知名的互联网企业,其经营的部分业务与大点网重叠。
2014年以来,成点网将大点网上的用户点评信息接入自己的网络平台,直接替代大点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成点网此举使得网站的用户迅速增加,网络流量也成倍增长,而大点网的用户增长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大点网认为成点网的行为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造成了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它用一纸诉状将成点网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成点网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9000万元。
网络流量和数据的价值如此之高,其性质是否符合无形资产的法律要件,法律是否支持这种网络数据作为权利保护对象?大家都知道,网络流量就是网络上传输的数据量,其大小对网络架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这就与根据来往车辆的多少和流向来设计道路的宽度和连接方式类似。在互联网行业,将网络用户吸引到自己的网站是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其符合无形资产的法律要件。
既然确定了网络流量是法律上的财产,成点网和大点网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和点评内容的服务模式又近乎一致,当然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成点网大量使用大点网的用户点评,以自己的名义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会导致点网的流量减少,攫取了大点网的部分交易机会,的确会导致其遭受损失。法院最终判定成点网的行为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且具有不正当目的,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成点网应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大点网经济损失300万元。
未来的生活方式和科技发展会改变传统的财产模式和形式,互联网企业必然在数据和流量上加大保护力度,而国家法律的制定也会因财产形式的变化做出更多的规定,从而规范和制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