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选好的装修材料 也被告知不能使用
本报记者介入调节 商家愿和消费者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冯先生未装修完的房子
今年4月,消费者冯先生在未来科技城附近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后,他立马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然而,签合同后却发生了一些让冯先生烦心的事情。于是,他致电每日商报消费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我和装修公司约定交房前对方就要给出设计图纸,可房子都快交付了,对方还未给出设计图。此外,在装修过程中的‘打拆墙’需要我自己找人动工,就连之前选好的装修材料,也要大量更换。我认为这不合理,希望维权。”
消费者:装修过程问题多多 希望解除合同
冯先生:今年4月我购买了一套房子。5月中旬,我接到一家装修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可以去他们公司看看相关的设计方案,并介绍了几个优惠活动。5月28日,我前往这家装修公司,对方给出了两种设计方案,一种价格为17万多元,另一种为19万多元。
我比较倾向于17万多元的设计方案,销售人员说下单可以给我一定的折扣,最后我以15万6千多元的价格与这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选的是原价17万多元的那种装修方案,并支付了装修首期款共4万6千多元。
当时,装修公司答应会在交房前,就把装修的图纸发给我。眼看9月就要交房了,对方还没有将设计图纸给我,直到我催促他们,他们才给出了图纸。根据设计图纸,我家房子需要进行“打拆墙”,经过备案登记等一系列环节之后,装修公司又告诉我,打拆墙需要自行找人动工。
我对此感到有些不满,但还是自己找工人完成了“打拆墙”。最近,装修公司又告知,我之前选定的一些装修材料不能使用,理由是工程部给出意见“不同意方案”,要求我重新选择材料。我认为这不合理,并且这家装修公司一再出现各种问题,耽误了装修进度。我希望和他们解除合同,并将装修首期款退还给我。
商家:我们愿意和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根据冯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该装修公司的张经理)
张经理:根据消费者所说,我们愿意和消费者协商解决。首先,我们之前出具了几种设计图纸方案,冯先生都不是十分满意,多次修改导致给出最终的图纸超过了之前约定的时间。
其次,对于冯先生所说的“打拆墙”自行找人动工,这在我们与冯先生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写明这一环节需要消费者自行找人动工。若冯先生因此感到不满,我们可以与他协商并补偿一定的差价。
第三,冯先生说到的更换材料的问题,是由于季节的变化、商场配货等原因,我们不能保证在装修时,这些产品都有货。遇到商场缺货等情况,我们会联系消费者重新选择装修材料,若消费者对我们现有的装修材料清单中的材料不满意,我们也可以和消费者协商,退给他一定的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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