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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试水“小费合法化”引发热议
2011-10-29 06:48:41杭州网



携程旅游正计划启动一项“国内旅游小费”项目,或成为在国内旅游市场推行“为服务付费”的“第一人”。

携程试水旅游“小费合法化”消息一出,顿时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给导游小费,此前在我国旅游界一直存在争论。而此前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就规定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给导游“旅游小费”,有多少消费者能接受呢?导游和旅行社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爆料:

携程欲试水“小费合法化”

近日,旅游界“老大”携程旅行网表示,即将启动旅游服务费项目。也就是说,只要参加该社旅游团的游客,不管是国内游还是国外游,都将按照一定标准向导游支付小费。

这一项目的启动,将使携程成为国内在旅游小费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与此同时,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透露,支付国内导游小费的问题正在提上旅游法立法议事日程。

记者获悉,携程目前正准备在“透明团”(让客人出行前明白消费;公开承诺旅游全程无任何强制购物和强制自费)的基础上,规划具体的实施方案,让服务费成为导游的合法正当收入。

此前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则规定,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但现实中旅游薪酬体系的异化,却催生了零负团费、导游拿回扣、强制购物等困扰中国旅游业的“顽疾”,使得旅游企业和消费者更加关注价格而不是服务价值。

导游:

小费是对导游工作的认可

“其实你要是服务好,能得到游客的认可,给点小费也无可厚非,这是对导游工作的认可。”萧山某旅行社导游祝小姐这样说。

祝小姐2009年取得了导游证,业余时间也做做兼职导游,她说:“导游也是外表风光内心彷徨,看起来可以阅尽天下风光,实则十分辛苦。导游没有基本工资,旅行社的补贴也很微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游客的购物回扣。”

其实,在欧、美以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都有给导游小费的习惯,且受到法律保护。在一些发达国家,一线导游人员的薪资结构是4∶3∶3,即基本工资占40%,福利保障占30%,小费占30%。

“从业以来,我还从来没收到过小费,境外旅游小费比较普遍,但在国内还比较少见。”祝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不过,杭州中青旅旅行社一位导游人员认为,小费作为服务业的一种员工收入方式,在很多国家普遍存在。小费对于服务效率的提高,服务品质的保障,都有重要作用,关键是要有一个制度保障和透明规范。

游客:

导游收了小费未必不带你去购物

“我觉得做为一名导游,不应该向游客收取小费,如果导游收取小费,就会助长导游的贪欲,不给小费的游客可能就要吃亏了,乱收费的现象就可能频频出现。” 市民廖秋新这样说。

说起导游小费合法化,刚从丽江旅游回来的曾雪菁窝了一肚子的火。他说:“坚决不支持。游客出钱雇用你,你就应该认真为游客导游,这是导游的职责。给了小费才认真,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原来,曾雪菁在丽江旅游时,因为没有参加导游组织的购物团,导游小姐毫不客气地给了她一张“黑脸”,上车时险些把她落下了。“你认为导游收了小费就不带你去购物了吗?我觉得未必。”曾雪菁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游客认为,交了钱给旅行社,旅行社就有义务给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如果小费合法了,导游的心态就会发生变化,给的钱多就对旅客好,给的钱少就对旅客差。旅游“小费”合法化,对旅游行业顽疾来说是治标不治本。

旅行社:

网上调查显示多数游客支持

对此,旅行社是怎么看的呢?据携程旅游今年开展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旅游者对小费的看法比较正面:88%的旅游者认为,可以实施导游服务费制度,使小费成为合法正当收入。

调查显示,旅游者支持导游服务费,主要是因为“有利于导游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是对服务的认同”,还有“与国际接轨”、个人习惯等。

在今年的旅游立法调研会上,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总裁童卫也表示,小费是游客出于导游人员提供的优质服务,自愿给予导游的物质奖励,应当允许并进行法律规范。

杭州一家知名旅行社负责人李女士认为,旅游服务费在国内是一个新事物,应该在透明、公开、自愿的基础上施行,目前看实施还需要一些条件,“除了制度障碍,旅游服务和价格是否透明规范、旅游薪酬体系是否健全、游客是否认同,这三方面很关键。”

专家:

小费不能完全解决服务行业问题

给导游小费就能解决旅游行业的“顽疾”吗?昨日,记者采访了省社科院旅游发展研究与策划中心聂献忠博士,他认为,既然是小费,就不是必须给,而是你根据他的服务质量来判别给他多少或者不给。

聂献忠说,“其实给小费的规矩不是哪个国家规定出来的,而是人们经过几千年商业事件自然形成的一个规律。但是我们规定不让收小费,所以现在旅游乱象这么多。硬要把一种约定俗成的方式人为地斩断了,肯定会出问题。”现在,我们已经长期形成了一个不给小费的习惯,再要让大家从不付小费转变到付小费,确实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最后,给不给小费?怎么给小费?还得由市场来决定,市场自然会有一套规律呈现出来。

聂献忠认为,支付小费不能完全解决服务行业问题,也不应该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就是要让市场买卖双方自己去完成他们的支付方式。我们也没必要期待给小费了服务质量就提高了,这个逻辑也不一定成立。

@微博

@郭昆昆:携程,你很棒,导游小费合法化绝对给力。打击黑导,激励导游提升服务质量,不再为那么点回扣而折腰!希望中国的旅行社行业大洗牌,让热爱这个行业的人不因薪酬而黯然离开。

@小尾巴羊:携程收小费可以换个别的理由吗?说什么向国际标准看齐!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为什么拿游客开刀?我觉得,给小费应该是游客发自内心对导游及旅游公司的认可,不要动不动就拿国际标准说话。

@冷秋蝉: 不支持,交钱去旅行社,旅行社就要有义务给旅客好的服务。如果合法了,导游的心理就会发生变化,给的 钱多就会对旅客好,给的钱少就会对旅客不好,人心都这样。

@黎少杰: 如果成立一个健全的导游评分机制去监督导游的服务质量,我觉得给小费是可以接受的。免得导游老是带我们去购物点,不购物又黑脸。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吴静    编辑:何鲁飞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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