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昨天,有读者致电85100000报料:下沙东城大厦老是有住户高空抛物,最过分的是,有住户竟然抛了一坨大便下来,砸中一个外卖小哥,外卖小哥愤怒报警。 昨天,记者来到东城大厦了解情况,物业没有负责人在,只有几个值班的保安。 东城大厦一共十幢,每幢一楼都是店面房,商家以做外卖为主。每两幢楼下设有大垃圾桶,垃圾桶是定时倾倒的。 魏女士开的电竞酒店位于东城大厦2幢2楼,需要经过外置的楼梯才能到达,楼梯附近,就是高空抛物的重灾区。 说起高空抛物,魏女士非常生气,近半个月来已经发生四次了。第一次是大便,第二次是方便面盒子,第三次又是大便,第四次是一大包垃圾。 “大便是餐巾纸包着的,扔下来像个炸弹一样,碰到东西就炸开来了。第一次砸中的就是我老公的车子,白色的车子,多少难看,别说洗车要多少钱了,恶心都恶心死了。”魏女士隔着酒店玻璃指了指楼下一个停车位说:“喏,就是这个车位,我老公的奔驰车停在这里,被砸中车顶。” 让魏女士没想到的是这“大便炸弹”还会有第二次,“那个外卖小哥刚走出我们酒店,大便就从天而降,砸在东边楼梯的栏杆上,溅了外卖员一身。” 魏女士说,“我们接水冲楼梯,大的水桶,接了十几桶,都没冲干净,保洁阿姨拿大扫把扫,溅得袜子上都是,这样都没清理干净,大便都渗到缝隙里去了。” 由于东城大厦的监控设施只能看到主干道的情况,无法查证高空抛物,魏女士要求加装监控,和物业沟通了多次,物业表示已反映上去了。 魏女士说,“有一次保洁阿姨看到楼上扔东西下来了,好像是9楼。” 2幢的8楼到11楼是一家精品酒店,酒店大门在南面。记者在店内见到精品酒店的老板胡先生,他也很无奈:“前天,魏女士和我说了后,我上去找她说的那户房间的住客,对方还是不承认,我只能口头劝说,我也没有办法。” 他还说,“警察之前也来排查过了,没人承认”。 胡先生这家酒店是2014年开的,定位是快捷酒店,平时入住率不高,到暑期有很多培训课程,有些人住的时间会长一点,“来住的人比较杂,有些人不好讲话,提醒他们不要乱扔垃圾,还要跟你生气,我也没办法。” 事情已经发生了,虽然不确定到底是不是酒店的住户,但胡先生表示,后续工作肯定会去做的。“这个万一伤到人,后果是很严重的,我们会加强宣传,再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窗户留个15厘米卡死,让他们没有办法高空抛物,杜绝后患。” 我又走访了东城大厦2幢的住户,其中一个长租的小伙子说,他在得知这个事情非常震惊,“我们这里的人员流动很快,邻里之间互相也不认识,我是找中介签的合同,房东也不是一房东,即使住着,对楼里的情况也不了解。高空抛物本身就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有人还从高空扔下大便,想想就十分可怕。” 昨天,我又联系了下沙派出所,了解情况。 8月8日下午2:52,下沙派出所接到一个外卖小哥报警称,在东城大厦2幢送外卖时,被楼上扔下的大便砸中。 接警后,民警陈其浩立即出警。 “警官,楼上扔了大便下来,砸到我了,我已经清洗过一遍,但身上还是有味道,”见民警来,外卖小哥急忙跟民警说了起来,“那边还在打扫,一股很大的味道。” 经现场了解,外卖小哥是在送完外卖离开时,在楼梯台阶上被楼上扔下来的大便砸中。 不远处,正在打扫的店家大姐说,“我们这里楼梯上也是,臭死了,用水冲了一遍了,还是有。” 因现场无监控,且无法确认抛掷房间,民警陈其浩只能让小区物业、社区巡防队对东城大厦2幢进行逐户排查。但因楼层租户复杂,一时间没有结果。 原以为此类事件只是偶然,但8月11日16时许,下沙派出所再次接报警,同小区同幢楼同一位置又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 这次报警的是小区住户。 “这里经常有高空抛物,今天我看到就两次,第一次扔下来,没看清楚哪个窗户,第二次看到了,好像是那个窗户抛出的。”民警田思磊赶到现场后,报警人边说边指,向民警反映了情况。 后因现场无监控,无确凿证据,未找到抛物人员。 对此,下沙派出所想对住在东城大厦2幢的住户说几句话: 第一,法律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第二,无论从高空抛出的是什么物品,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建议小区物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装监控设施。 最高法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同时,公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该《意见》出台后,全国多地曾将此类事件立为刑事案件,并最终宣判,让肇事者得到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