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综合频道讯 德胜快速路上,小面包车后轮起火,交警、消防灭火后,发现里面竟装了32个满罐液氧瓶,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动大队赶去现场处置。 而驾驶员潘某某则肠子都悔青了:本想赚224块运费,没想到竟换来刑事拘留。 近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部门对涉事驾驶员潘某某实施了刑事拘留。而他的朋友黄某某因委托潘某某运送危险货物,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实施了刑事拘留。 面包车冒烟 车内竟装了32只满罐液氧 事情要从两个星期前说起。 7月31日7时40分,德胜快速路东新路上口附近,一辆面包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轮突然开始冒烟,驾驶员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这一情况后,马上靠边停车,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后,使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自救,交警、消防部门迅速到达现场,继续对冒烟处进行喷射,确保没有明火。 可是接下来情景,让在场人员感到后怕,本已落地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儿——打开这辆七座面包车的后门,里面竟然装着32只满罐的液氧气瓶!如果当时火势蔓延,给在场的所有人员、早高峰滚滚的车流带来的伤害不堪设想。 由于涉及到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交警部门立即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并联系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进行联动,机动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出动,对相关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十余次无证运输氧气瓶 简直就是“移动的炸弹” 交通执法人员询问得知,这批氧气瓶计划送往杭州两家医院。 当事驾驶员潘某某说,今年4月,他对车牌号为浙A393**的涉事车辆进行了改装,拆除了车辆后座,在车厢内安装了铁架子从事货物运输,偶尔运输一些危险货物。到事发时,已经运输氧气瓶十余次,每次少则16只,多则30多只,简直就是“移动的炸弹”。 经交通执法队员检查,当事驾驶员潘某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也没有相关资质。 涉嫌危险驾驶罪 托运转运驾驶员均被刑事拘留 本以为只是一起简单的无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可进一步追问下去,执法人员还发现了新的情况。 被问及从何处取得氧气瓶,潘某某表示,是他的一个朋友黄某某托他帮忙运送,按次结算,每运送1个氧气瓶能获得7块钱的酬劳。据潘某某交代,他口中提到的黄某某,是“专门做氧气瓶生意的”。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黄某某后,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了询问取证。原来,黄某某是余杭区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在明知道潘某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多次委托潘某某运输危险货物。 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部门对涉事的两名驾驶员潘某某、黄某某实施了刑事拘留,交通执法部门也将黄某某及其所属公司的情况移交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置。 法律意识淡薄 看守所后悔莫及 8月12日,交通执法人员来到杭州市看守所,对潘某某进行再次问询。 潘某某说,家庭条件并不差,家里还有房子在出租,儿孙满堂。本可安心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闲不住,钓鱼的时候和黄某某结识,才有了后来运输氧气瓶的事情。 “如果知道氧气瓶属于危险品,我这一把年纪快60岁的人,绝对不会去运输。” “我家里还有89岁眼睛看不见的母亲,麻烦你们和我家人联系的时候,跟她说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潘某某对交通执法队员说。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 无论您是托运人还是承运人,涉及到危险货物运输时,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的人员、车辆来运输。也特别提醒从事货运工作的广大司机,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驾驶员和车辆,才能承运危险货物,切勿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获刑入狱就得不偿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