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喂,是110吗?我被大便砸了一身。” 8月8日14时52分,杭州钱塘新区下沙派出所接一名外卖小哥报警称,在东城大厦2幢送外卖时,被楼上扔下的大便砸中。 接警后,民警陈其浩立即出警赶赴现场。 “警官,楼上扔了大便下来,砸到我了,我已经清洗过一遍,但身上还是有。那边还在打扫,一股屎味。” 见民警前来,报警人急忙跟民警说了起来,“抛下来的是屎,别的什么都没事,抛下来是屎就不行。” 经现场了解,受害人是一名外卖送餐员,当天下午14时26分,在东城大厦2幢送完外卖离开时,在楼梯台阶上被楼上扔下来的大便砸中。 “我们这里楼梯上也都是屎,臭死了。” 不远处,一名店家拿着扫把在打扫现场,情绪有些不好。 “栏杆上还粘着这么多屎,原来楼梯这两个台阶有这么一大堆,现在用水冲了一遍了,还是有。”见民警前来,店家大姐边打扫边跟民警比划着。 结合现场情况,因现场无监控,且无法确认抛掷房间,民警陈其浩只能让小区物业、社区巡防队对东城大厦2幢进行逐户排查。 但因楼层租户复杂,逐层逐户无果。 原以为此类“缺德”事件只是偶然,不会再发生,但8月11日16时许,下沙派出所再次接群众报警,同小区同幢楼同位置又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这次报警的是小区住户。 “这里经常有高空抛物,今天我看到就两次,第一次扔下来没看清楚哪个窗户,第二次看到了好像是那个窗户抛出。”民警田思磊赶到现场后,报警人在内的小区居民边说边指向民警反映了情况。 “前几天,扔了大便下来,刚好砸在了我家隔壁的奔驰车上,整辆车全是大便。”报警人向民警反映该幢楼屡次发生的随意抛物现象。 后因现场无监控设施,无确凿证据,未找到抛物人员。 高空抛物本身就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可是竟然有人还从高空扔下大便,这种滋味,想想就十分可怕。 对此,下沙派出所想对住在东城大厦2幢的住户说几句话:第一,法律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第二,无论从高空抛出的是大便还是其他什么物品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建议小区物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装监控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