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检法机关重拳打击套路贷犯罪 近几年,杭州警方大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警方打处套路贷犯罪团队206个。 杭州检察院、杭州两级法院也提起公诉、审理、判决了不少“套路贷”团伙犯罪案件—— 2019年4月25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12名被告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刑。其中首犯胡剑冰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9年6月13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盛某、顾某等8人利用“套路贷”诈骗、寻衅滋事一案,判处主犯盛某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其余7名 被告人7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某等12人涉“套路贷”一案,以诈骗、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非法经营等罪名判处12名被告人16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经济损失,没收违法所得。 2020年7月4日和5日,杭州市桐庐区人民法院接连开庭审理了两起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共19人出庭受审,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警惕四种套路贷模式 此前,快报曾对“套路贷”进行过深入报道。 常见的“套路贷”类型有四种: 一是“房贷”,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二是“车贷”,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三是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第四种就是打着“无抵押、无征信、放款快”的幌子,利用各种手机App、软件实施的“套路贷”,这类套路贷周期短、资金量小,但利息奇高,受害人往往在多次借贷后,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民警说,看似只有数千元的借款,受害人往往因为短期内无法承受高利息,不得不向其他平台借款补窟窿,而这些平台背后都是同一家借贷公司控制,从而陷入对方“套路”,雪球越滚越大,可能几年时间就累积到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债务。 警方提醒:借贷应通过正规平台,切莫被网络上天花乱坠的贷款小广告迷惑,如遇到套路贷和暴力催收,切莫忍气吞声,应第一时间与警方联系,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