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本来定好日期的婚礼,疫情一来泡了汤,新人懊恼之余要求婚庆公司退定金,婚庆公司也很委屈——前期筹备已经花了不少钱,我们也是受害者。双方谈不拢,只得“法庭见”。 4月15日,区法院采取“背对背”诉前调解,劝说双方“面对面”协商,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成功化解了这起特殊的纠纷。 “红事”一律停办 “我们都是受害者” 2019年6月16日,小伟和小洁在婚博会上与一家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档期定金协议》,约定在2020年2月22日举办婚礼,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 计划赶不上变化。受疫情影响,今年2月4日,全区范围内实行“十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红事”一律停办。小伟和小洁一商量,无奈取消婚礼,小洁马上通知了婚庆公司。当小洁提出退还5000元定金的要求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由于协商未果,一对新人将婚庆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返还定金5000元。 经区法院诉前分流,这起纠纷交至诉调对接中心的人民调解员陈建英处。“诉讼的标的比较小,但联系双方后,我发现他们的认知存在很大差异。”陈建英说,新人一方表示,底线是婚庆公司退还4000元,少一分都不行;婚庆公司的态度也很明确,最多退还800元,多一分都不退。 为尽力化解这起纠纷,陈建英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协商,15日上午,区法院调解室,陈建英和指导法官杨莉一起主持调解。 婚庆公司工作人员说,婚礼取消,他们也是受害者,因为已经看过场地,年前就敲定了婚礼策划方案,并采购、订制了婚礼布置所需的用品,实际支出已经超出定金5000元。说完,还掏出了票据。 “我们是最大的受害者。”小伟则坚持认为,虽然婚礼无法举行,但婚庆公司购置的材料可重复利用,实际上损失不大。 还是和起诉前一样,双方都不肯让步,局面一度陷入僵局。 梳理清单事情摊开说 “我们一起承担损失” 仿真花之类的材料可以重复利用,且从单据上也无法看出和本次婚礼的关联性,应予扣除……在逐一分析婚庆公司的支出费用后,法官和调解员列了个清单,将购买物品的费用及订制部分的费用进行了详细区分。 分开调解时,法官告诉婚庆公司,考虑到疫情对婚庆服务合同的履行确实构成了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解除后,婚庆公司因准备婚礼布置等产生的实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酌情由双方进行分担。 另一边,经耐心沟通,小伟也认可法官和调解员的观点:订制部分,尺寸及Logo等是根据婚礼现场要求下单制作,无法重复利用,属于婚庆公司的实际损失。 一番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协议——损失我们一起承担。新人愿意承担婚庆公司的损失2000元,取回订制的婚庆用品;婚庆公司表示理解,称清点之后会将订制品交给新人,并当场退还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举办婚礼本是喜事,因不可抗力导致利益受损时,应坐下来好好协商,互谅互让,才能化解纠纷共克时艰。 同时,应严格遵守疫情“禁令”,切勿偷办宴席,以免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