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当下,正是鱼类繁殖、生长的季节,也是一年一度的禁渔期,但有人却顶风作案,带上电瓶、坐上自制的“小船”去电鱼。 4月13日零点左右,浙江绍兴新昌县公安局回山派出所民警就抓获了5名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当场缴获了250多条鱼。 新昌县回山镇有一条藏潭江,地处偏僻,平常鲜有人,就在几天前,因为藏潭江的上游藏潭桥水库曾开闸放水,水流沿着泄洪道倾泻而下,在江中形成了一个大水洼。 这时,新昌县镜岭镇的胡某正忙着做茶叶生意,无意中听说了藏潭桥水库放水的事,“放水后,泄洪道里肯定有鱼!”虽然说者无意,但胡某却动起了心思。知道电鱼是违法的,胡某决定等入夜之后再动手。 4月12日晚上,胡某叫上自己的5个朋友,驾车悄悄前往回山。当天晚上10点,5个人两辆车慢慢驶近藏潭江。看到周围没有人,胡某等人从车上搬下一整套电鱼的工具:用一个工程车内轮胎改成的“小船”,还有一组电瓶车电瓶,一个网兜。胡某等人拿着工具爬下10多米高的水坝来到藏潭江上的大水洼边,他坐上“小船”,开始了电鱼作业。 胡某不知道的是,他们拐上小路的时候,回山派出所民警钱李中曾看到过他们,当时民警感到疑惑:“这条小路是条断头路,平常除非是在发电站上班的人,很少有人走,这么晚了,他们干嘛来了?”民警想到最近藏潭桥水库曾开闸放水,江中留存了不少鱼,于是决定前往藏潭江周边巡逻看看。 民警巡逻至江中时发现有手电光闪动,沿着小路走至江边,当场抓获了正在用电瓶抓鱼的胡某在内的5名嫌疑人,缴获了电鱼工具。 将人带到派出所后,民警对胡某捕捞的鱼类进行了清点,大大小小一共253条,包括鲤鱼、鲢鱼、野鲈鱼等多个品种,其中最大的几条鲤鱼达到了10多斤。有几条鲤鱼生命力顽强,被电晕后又活了过来,民警将它们养在派出所的水池里,打算结案后拿去水库放生。“你看看这些鱼,肚子这么大,里面都是鱼卵。”民警指着水池里几条鲤鱼告诉记者。 目前,胡某等5人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此案,回山派出所所长盛少华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昌公安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江、河流域的巡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