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胡某1971年生,萧山人,从2013年开始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去年8月,她经家政中介公司介绍,到马先生家做了护理保姆。 马先生的父亲癌症晚期,为了更好地照顾老人起居,家里人特地为他找了个保姆,负责日常翻身、擦洗、喂食等护理工作,当时双方谈好的薪酬是每月6000元。 工作中,胡某发现马先生家条件还不错,没过多久,便以儿子在英国生病为由,向马先生借钱。 马先生选中胡某,一是看中她是本地人,沟通交流方便,二来也是觉得她看起来还算清爽、面相比较老实,再加上胡某干活手脚利索,对她印象还不错。 这一次,马先生借了胡某1万元,而且看胡某条件不好,告诉她这钱不用还了。 可接下来一段时间里,胡某借钱越来越频繁,一会说外甥结婚要包红包,一会说亲戚搬新房要随份子,每次借钱的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次数多了,马先生没有再理会,并且对胡某起了疑心。两三个月后,便将胡某辞退了。 本以为之后不会再有纠葛,可11月份的一天,马先生回家为父亲整理衣服,却发现家里少了不少东西,包括很多营养品、补品。 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东西怎么会不翼而飞?马先生怀疑是熟人作案,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胡某嫌疑很大。 被辞退后,她曾多次出现在马先生父亲住的小区,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手里总是鼓鼓囊囊的。 由于胡某已经离开杭州,警方对她进行了上网追逃。 今年8月,胡某在安徽一工地上被抓。 经过审讯,胡某对入室盗窃的事供认不讳。她说,自己做了一段时间的护工,知道马先生的父亲长期住在医院,子女平时都在医院照顾,家里白天没有人在,所以就选择中午或下午的时候,叫锁匠来把锁打开,进去偷一些东西。 因为家里没什么现金,所以她专挑那些看起来值钱的东西拿,包括一块格拉苏蒂手表、2条利群香烟、2瓶拉菲红酒、2颗非洲狮子牙、1块犀牛角毛料、3瓶茅台白酒和一包冬虫夏草。 其中,手表被她转卖给了别人,狮子牙和犀牛角被她抵押给朋友换了2000元,其余物品则大多被她自己吃喝用掉了。 因为盗窃物品太多,还有一些胡某自己也不记得了。 而据马先生说,家里被偷的还有戒指、人参、海参等物品…… 经鉴定,胡某入室盗窃的财物价值约8万余元。民警还发现,胡某存在诈骗前科,且多次向人借钱不还。 经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从业禁止建议,今天上午,萧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禁止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期限为三年。 据悉,这是浙江全省范围内对家政服务人员适用从业禁止的第一案。 家政行业乱象,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家政服务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对雇主、雇员之间的信任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今年10月,家住杭州三墩的卢先生通过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汪某,平时住家,帮忙做饭、搞卫生、带孩子,每月薪酬5000元。一个月后,因为对汪某不是很满意,卢先生将她辞退。 汪某倒也没多说什么,收拾了东西,拖着自己的大行李箱就走了。可之后几天,卢先生夫妇发现家里少了不少东西。 西湖警方经过调查,在上城区皮市巷汪某的住处找到了她, 一起找到的还有十几件女式衣物、一只LV包包,都是卢太太丢失的。 汪某说,自己在卢先生家做家务的时候,发现卢太太衣服特别多,又是她喜欢的风格,便趁雇主不在家时,悄悄把衣服塞到自己的行李箱里藏起来,其中一件红色的羊绒大衣她实在喜欢,还特地拿去裁缝店里花钱改了改。 2017年11月18日,一个女子拎着一个襁褓里的孩子在延安路的快车道上逆向狂奔,让人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她在嘉里中心二楼某服饰专柜偷了一件大衣,被店员发现后丢下衣服,试图逃跑。 店员见她对孩子不管不顾,怀疑孩子也是偷的,一路追过去,将她拦下,报了警。 经查,女子姓吴,是个保姆,孩子是她东家的。 女东家告诉民警,吴某是他们找的第一个保姆,是一家网上中介机构推荐给他们的。他们只知道吴某干活还不错,但不了解她的背景,更没想到她会带着孩子做出这种事。 而吴某交代,丈夫去年出了车祸,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听人说做保姆好赚钱,她便开始四处应聘保姆,在网上机构应聘时,没有面试,也没有提供资质证书,机构推荐了东家,她就去了…… 家政人员存在问题,和家政服务机构审核不严也有很大的关系。 萧山区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此次案件中,介绍胡某提供护理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存在种种问题,比如未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未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不能向消费者提供家政服务人员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道德品行方面的个人信息等等。 萧山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罗贵说,这些情况违反了商务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而且,这并不是个例,辖区内多个家政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此现象,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向萧山区商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区商务局依法履行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法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服务机构进行排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今天上午,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会签《萧山区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核查办法》,对于大家经常遇见、特别关注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对家政服务人员建立工作档案,进行背景信息核查。 《办法》明确,辖区内家政服务机构应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背景信息核查,包括身份真伪、是否涉及违法犯罪、是否重症精神病人等情况,且应当将核查情况提供给消费者参考。 信息核查由家政服务机构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区商务局受理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配合核查工作。 2、家政服务人员信息仅供选人参考,不得侵犯隐私。 《办法》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应对提交查询的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家政服务机构在申请核查背景信息时,应提供机构登记信息材料、保密承诺书和家政服务人员授权书等资料。 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仅供消费者选人用人时参考,不可另作他用。家政机构和个人应对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 3、如因隐瞒信息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将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还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查询工作中,故意隐瞒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致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或者因对家政服务人员背景信息管理不当,致使公民个人隐私遭受侵犯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说,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家政服务机构来找家政人员,多了解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避免私下接触产生纠纷,难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