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空坠物事件频频发生,高空抛、坠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维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 为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意见》明确,多次实施高空抛物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等情形不得适用缓刑。随着高空抛物入刑,这一话题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 面对高空抛物,萧山率先尝试优化小区的硬件配置,加装监控摄像头等,将建筑外立面纳入监控范围,有助于锁定物体的具体位置和相关责任人。 高空抛物究竟有多危险? 我们平时生活中毫无杀伤力的物品,高处落下时就变身为凶器。根据科学测算,一枚重30克的蛋,如果从18楼抛下则能砸破人的头骨,从30层楼抛下则会当场致人死亡。一颗鸡蛋尚且如此,就更不用提灭火器、家具之类的了。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解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闻堰街道相墅花园是街道内最大的安置小区,这个已“8岁”的老小区内有1091户住户,住着5000多人,曾因高空抛物引发的邻里矛盾不断,由此引发的警情也不断。 为此,闻堰街道和闻堰派出所经过调查走访,决定在小区内安装22只防高空抛物监控,这些“眼睛”从下往上以“仰望”的角度监控高楼整体状况,破解取证难题。至于大家担忧的隐私问题,其实监控里的高层呈现仰角画面。阳光下高层玻璃反光,像一块块亮片闪着,看不清室内,低一点的楼层,比如二三楼层能看到拉开的窗帘,越往上,高层只能拍到窗台轮廓。清晰可见的是阳台上悬挂的衣物,若有人拉开窗户伸出手扔东西,监控会拍得很清楚。业主们都觉得:探头真有用,而且不必有隐私顾虑。 闻堰出所利用小区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已成功处置多起发生在相墅花园小区内因高空抛物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居民的好评。这个曾经饱受“高空抛物”困扰的老小区,借助了高科技力量,让居民有了更多安全感。 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在闻堰试点成功以后,该项技术已在萧山区52个智安小区内使用,相信在未来,该项技术会在更多的小区内推广使用,高空抛物的行为会大大减少。 警方提示: 1、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养成垃圾入筒,不随手抛洒好习惯; 2、请勿在阳台或窗台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3、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4、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共建和谐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