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货车砸了“饭碗”,悔! 近日,交警临浦执勤中队执勤警员在杭金线沿线开展巡逻执勤。当巡逻至杭金线胜达集团门口附近地段时,发现一辆红色箱式货车一直停在行车道上,过往车辆纷纷避让,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执勤警员上前查看,发现一名男性驾驶员正靠在驾驶室内睡觉。在叫醒驾驶员与其交谈的过程中,发现他满身酒气,便通知执勤交警前来处置。 执勤交警对货车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20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驾驶员也承认自己酒后开车的事实。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并传唤至中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货车驾驶员李某,31岁,安徽人。李某交待,当天他驾驶货车从临安出发至诸暨一家纸箱厂送货。14时许,李某便独自一人在货车内吃饭饮酒。其间,喝了六两左右的黄酒。酒足饭饱后,李某便继续在纸箱厂内卸货。15时许,驾驶车辆准备前往第二个送货点。17时许,将货物卸载完毕后,李某便驾车返回临安。当行驶至萧山胜达集团门口附近时,因困意袭来,在驾驶室内睡着了,直到被巡逻的警员叫醒。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2.6mg/100ml,属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持有A1驾驶证的李某将在十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十年后才能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申请时再也不能申领C1以上的驾驶证了。由于驾驶证被降了级,这就表示李某再也不能驾驶货车了,这份送货的工作也将不保。 最终,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