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记者 李雪红 通讯员 陶蕾) “藏香猪,从小放养山林,喝的是雪山纯净泉水,吃的是松茸虫草山珍。三年前,我在西藏林芝第一次见识被藏民称为‘人参猪’的藏香猪,从此走上猪倌之路,再也不愿回头。多年来的辛劳,只为和人分享这一口难得的好猪肉。”2016年12月,陈某通过“开始吧”众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西藏雪山上的‘人参猪’,在我的农场里奔跑”众筹项目。 根据平台公布的项目信息,该项目位于国家4A级景区西藏林芝错高湖旁,拥有超过1000亩可使用面积,放养了近6000头藏香猪,占西藏主产区纯种藏香猪总数的五分之一。而发起人陈某似乎也是一位青年才俊,“25岁开始,开煤矿、做金融、搞种植,几乎做一行赚一行”。 被“宏伟蓝图”吸引 180余投资人投入200多万元 2017年初,包括周某在内的180余位投资人被这张养殖西藏雪山“人参猪”的“宏伟蓝图”吸引,分别与陈某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周某作为投资人出资3万元,和其他投资人共同与陈某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陈某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在项目周期内,投资人每年可获得项目公司0.5%股份的分红,每年前三季度每季度可获得一份藏香猪猪肉礼包,每年第四季度可获得一份藏地礼盒;项目期为4年,投资满两年后投资人可要求陈某按照初始投资金额115%的价格回购股权,投资期满后,陈某按初始投资金额130%的价格回购股权。 协议签订后,周某依约通过平台支付了投资款3万元。据统计,包括周某在内,180余位投资人共投资200余万元。 项目成泡影 投资人血本无归 别相信吹得天花乱坠的网络广告 2017年9月,周某眼看着一个季度早已过去,说好的“人参猪”肉却迟迟未到,便向陈某询问。陈某这才坦陈实情:“猪肉市场不景气,项目黄了。” 于是,周某又与陈某签订了《解约协议书》,约定原投资协议解除,投资人已支付的投资款转为借款,于2018年4月到期,到期后陈某按照原投资金额107.5%的金额支付本息。 但这之后,周某和其他投资人始终没有等来说好的本息,最后周某等投资人将陈某告上法庭。 近日,余杭法院受理了这起由“人参猪”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承办法官表示,近两年来,类似的网络投资项目可谓遍地开花,项目广告吹得天花乱坠,引得投资人争相入伙,但最终血本无归的例子却是比比皆是。 所以,在此特别提醒市民,不要轻信广告中的花言巧语,投资前务必认真审核项目背景,切记:投资有风险,入伙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