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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教育圈讨论热烈
孩子还能回归学校吗? 只能出面调解,无法使用强制手段
昨天也有不少杭州教师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自己的看法。
胜蓝实验小学书记杨森毅非常关注“搬砖男孩”的事件,他认为:“教育是一个系统,首先要对孩子的身心和教育本身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绝不是看几篇教育故事,道听途说几个教育传闻,就能对教育行为吹胡子瞪眼的。更可恨的是有些家长,在孩子面前扮演上帝的角色,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
还有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如果家长不同意,“搬砖男孩”小朱还能回归学校吗?
杨老师还专门和市检察院的朋友对事件和相关法律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比较无奈,这样的违法行为不像虐待和遗弃还不能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无法介入,只能参照《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使用强制性手段,学校层面也很难做,只能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是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出面调解。很无奈,只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如果一种教育自称能“包治百病”
那一定有问题,需要警惕
在杭州教育圈里很红的张敏老师,也在关注这起“搬砖男孩”事件:“并非在学校受教育一定是对的,在外面读书一定是错的。但我从一个教育者的视角来看,这个家长的做法有一定问题。想要孩子回学校读书,比较尴尬。”
尴尬的原因是学校没有行政执法权。《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孩子要入学读书,但没说孩子要在哪里读书。如果是在办学规范的学堂读书,并不是辍学,也不违法,没人有理由让孩子回来。不过,如果这个孩子上的学堂,办学不规范,教育、公安等部门是可以依法查处的。
假设学堂违规办学,被取缔或整改,孩子回到家里,也不去上学怎么办?
张敏老师说,目前只有通过街道、社区以及社会舆论的教育引导。
也有一些朋友问过张敏老师这个问题:把孩子送去私人学堂读书好不好?他说,没有标准答案,但家长可以在考察学校中,记牢一点:任何一种教育、教学形式等,都有利有弊,没有一种教育是完美无缺的。如果一种教育自称能“包治百病”,那一定有问题,需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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