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介入调解 激发双方共同情感
对分房子一事,闵女士的态度也蛮坚决。“离婚协议是写明了共同所有,就是一家一半。”她说,“如果前夫确实是缺钱看病,我鼎力支持!哪怕这房子卖了钱全给他看病。可是现在他看病还没到要用这么多钱的时候呀。”
西湖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请来了心理咨询师李肖萍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第一次调解时,一个坚持说现在让她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毫无道理,一个说不能接受儿媳在儿子患病后 不到一个月就离婚,双方僵着走了。
第二天,李老师给闵女士打电话:“你前夫是好人,他主动作出离婚决定,宁愿自己独自承受,也不愿拖累你,他是希望你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啊,可见他对你的感情之深……”
闵女士也感慨说,前夫用心良苦,她当然都懂。
“希望看在前夫对你的情分上,加上他现在这副样子……”李老师说。
闵女士有些松口了,终于答应考虑一下。
另一方面,李老师再打电话给罗父。
经过沟通,罗父终于愿意退让一步,提出罗先生得六成,闵女士得四成。
有了这基础,李老师赶紧把双方又召集起来,这次大家对方案都满意。
但谈到谁拿房子谁拿钱时,双方又有了争执。
“我儿子就这么一套房子了,如果哪天他能好起来,他还有个地方住……”罗父恳求说。
“这房子是我和他一起经营起来的家,我也舍不得放弃啊。”闵女士说。
李老师拉走闵女士,悄悄劝说,“老人总抱着念想,希望儿子有一天会好起来。他守不住这房子,感觉要愧对儿子的。”
闵女士答应,房子留给前夫,拿40%的折价款。
对调解工作很满意的罗父,给西湖法院送来了锦旗。这件听起来唏嘘的家庭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