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
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
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专家帮你解答
年底将近,欠薪问题又到了高发期。本期快报律师团的主题为劳务纠纷。
昨天,快报85100000接到了读者的大量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讨薪维权、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等方面。
针对这些焦点问题,律师团将分别给出法理阐释与解答。
本期律师团的三位律师
都是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专家
邵 蕙菁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先后荣获杭州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者”、杭州市第二届“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奖”、浙江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并在第三届、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入围。
黄新发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浙江省模范律师党员。
刘艳芳
金道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部主任,杭州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劳动法优秀专业律师”。2005年至今,参与杭州市人才市场、浙江省人力资源协会、萧山台商协会以及宁波、湖州、海宁等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人力资源专业培训达百余场。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律师团律师黄新发: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入职第一天)起1个月后,用人单位应当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是不容许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所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事实劳动关系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和“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代价。
劳动者能够主张的双倍工资的期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后到满一年之日止。但如果劳动者自己拒签劳动合同的,当然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主张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的限制: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超过2年的,或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之日超过1年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会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能获得支持。
超过了时间限制的话,不能再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除了依法解除外,不能中途随意开掉员工。
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劳动者应当主动收集并保管好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证据包括:工资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证据最好是原件,也可以通过对原件摄像、录音的方式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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