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57秒,监控里都拍到了,她确实抱走了我家丁丁,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呢?”昨天上午,50岁的李大姐又跑到丁桥派出所,对着民警哭诉,一把鼻涕一把泪。近3个月来,她已成丁桥所的“常客”。
李大姐住在阳光逸城某幢3楼,“丁丁”是一条贵宾犬,4年前花了3000多元买来的;而那个“她”,则是李大姐的同单元邻居,也是一个人独居。
两个原本关系还算友好的中年女人,因为这条贵宾犬,而产生了耐人寻味的纠葛。
狗丢了,但女邻居否认抱过
今年8月25日,李大姐把丁丁拴在电动车上,和水果店的伙计聊天,“等我说完话,一回头,丁丁不见了!那条绳子还在。”
李大姐急火攻心,立刻去物业查监控。
到底有了些年纪,监控看得两眼发涩,盯着屏幕整整20分钟,快退、回放,突然,李大姐看到一个穿玫红色上衣的女人伸开双臂、很亲热地抱起了“丁丁”,走进了单元电梯。
“咦,她不就是住在我们单元7楼的那个女人吗?平时在电梯里还打过招呼的!丁丁也真是的,怎么随便什么人都让抱的。”李大姐心神定了,立马跑到7楼去敲门,可是,那个女邻居说:“我没见过你的狗,再说世上的贵宾犬那么多,你怎么能说人家抱着的就是你的狗呢?”
这句冷淡的敷衍像一个晴天霹雳炸在李大姐耳边。想想没有办法,她报了警,说到动情处,坐在报案大厅里哭得伤心:“我没有老公,也没有儿女,丁丁就是我的亲人,是我的情感寄托啊。如果要证据,我和丁丁拍过很多合影,家里还有丁丁的小衣服,也可以让狗闻闻我的味道,它认得我的……”
警官建议,沟通不成可走司法途径
丁桥派出所副所长黄亮说:“贵宾犬价值3000多元,首先要对这个事情定性,7楼那个邻居,到底是不是偷。”
民警们仔细回看电梯监控,发现关键一点:在被女邻居抱起之前,“丁丁”已经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单元门附近撒欢了。
黄亮认为:“这就不能算偷了,因为狗可能是自己挣脱开了绳子乱跑,这就算是无主物了。”
李大姐透露,在正面交涉失败后,自己不甘心,曾经不乘电梯、悄悄走到7楼(因为电梯抵达响声),趴在女邻居门外听有没有小狗的叫声?
但是,听了好几次,她都没有听到“丁丁”那熟悉的声音。李大姐内心很不安,也有了一些推测:“我的诉求也很简单,如果狗在她手里,我愿意出一些钱赎回来;如果她已经把狗转卖了,那就告诉我,卖给谁了,我再去赎回来。不然,我和丁丁相依为命的4年,就这么没了……”
“这已经不是一只狗那么简单了,人的情感一牵涉进去,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其实李大姐的收入不多,在小狗身上却很舍得投入,在上了年纪的人群中,这种情况很普遍。我们也挺难理解,为什么人和动物能那么融洽,人和邻居却那么冷漠。”副所长黄亮很感慨,同时也建议李大姐,可以走司法诉讼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