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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离了,探视权拉开新的争夺战
2013-11-13 06:57:46 杭州网

杨舒蕙 画    

这对离异夫妻的儿子刚满2周岁,判归女方抚养。因为过敏性体质身体吃不消,女方提出男方探望时不能带出女方居住的小区之外。而孩子的父亲则惊呼:“难道孩子寸步不能离开房间了吗?”

探视权纠纷,发生在昨天的上城区人民法院里。看到可爱的孩子,主审法官含泪劝说这对离异夫妻要相互理解。

怀孕女法官含泪劝说

开庭前,一位穿着防辐射服的年轻女法官坐上审判席,她首先进行调解。

“我看了看,男方的探

视要求也不为过。”她朝男方小卢笑着说。

“孩子是幸福的,有这么爱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以前实习的时候办过一个案子,父母都不要抚养小孩。而今天我看到这个案子,爸爸妈妈都这么爱小孩,我真的替小孩感到幸福……”说到这,法官不禁哽咽,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法官扭头又朝女方诺诺接着说,“喏,你们也看出来,我也是个准妈妈,所以特别明白你一个人抚养小孩子的艰辛,小孩子病好点了吗?”

“比之前是好一点了,但每天还是要吃药,擦药膏。”诺诺低声答。

法官动情地对双方说:“都是为了孩子好,大家都各让一步啊。”

“孩子现在生病,万一你带出去把孩子弄得过敏了,又要折腾孩子。”女方说。

听了这话,小卢很生气:“我带出去怎么就会过敏了?整天待在房间里面对小孩子才不好!”

“探视权的规定是宜粗不宜细啊。”被告律师说。

男女双方唇枪舌剑

调解时,诺诺的律师突然反问小卢:“这几个月你觉得探望儿子麻烦,难道你真不知道原因吗?你从6月份以来就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

“是事实。”小卢点头应允。

“你不付抚养费,诺诺家里人也有想法。原来你来探望儿子,都是她家里人帮忙带下楼的,现在家里人有情绪了呀。”

“本来呢,抚养费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不过既然提到了,我也要说一说。”小卢说,“我不付抚养费,这只是一个手段。6月份后我看一次儿子打一次抚养费,每次750块钱!以前(探视正常时)我往小孩账号里每个月1日马上就打过去了。”

“前提是我每个月都要提前给你写收条!”一直默不作声的诺诺,突然大声不满地说。

法官摇头说,原来是因为这些探视的细枝末节,双方闹翻了喽?“我建议3周岁前的探视时间调整好。”

“只能逗留式探视!”诺诺情绪有点激动,“你不能拿你的义务制约别人的权利!”

“让我探视儿子,难道不也是你的义务吗?”

“我给你看了!每月都安排好的!”诺诺强硬地回答。

“每次看一分钟也是看,那我每次给你打100块钱抚养费,也是付过了?”

法官见双方火药味越来越浓,赶紧制止,表示调解无效,先开庭审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实习生 吕佳佳 记者 黄洪连 通讯员 尚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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