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记者 张采) “安硕信息(证券代码:30038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只剩最后三个月,目前我们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起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参考此前的生效判决,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如果起诉有望获赔。 2016年12月20日晚,安硕信息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误导性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各地陆续有投资者起诉安硕信息索赔,公司先后发布35批诉讼公告。截至今年9月2日,公司已经收到但尚未一审完结的诉讼案件数为88个,涉及诉讼请求金额为11518129.32元。 历史交易显示:昔日“股王”安硕信息股价从2014年4月30日28.30元上涨至2015年 5月13日450元,涨幅为15.9倍。此后股价一路下滑,到2015年9月初,暴跌幅度高达80%左右,投资者损失惨重。 据厉律师介绍,他们代理的首批投资者状告安硕信息索赔案,一审、二审均胜诉,已经顺利拿到赔偿款。“本案索赔时效将于今年12月19日届满,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 末班车’。由于审核资料、办理委托需预留合理期限,我们将在11月19日截止受理。”厉律师称,根据生效判决,索赔条件: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