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平台上线 实现“最多跑一次”
昨天,江干法院在受理和对外公布祐康这一破产案件时,采用了新上线的破产管理平台。
2017年以来,江干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3件。对于破产管理人来说,也面临破产程序复杂繁琐、债权人通知难、召集债权人大会难等问题。
为了让债权人快捷便利申报债权,实现破产案件中的“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江干法院与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共同研发的破产管理平台,并在工行融e联APP上线破产清算操作运行系统。
债权人只需要通过工行融e联APP,就能在线进行债权申报、实时查询债权申报进度、查看管理人发送的通知、进行视频会议、投票、表决等操作,方便了申报渠道、节约了线下递交资料的时间。
■相关链接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到底意味着什么?
按照中国《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也就意味着破产了。
但是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比如和解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或者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