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信息平台招财宝的公告显示,12月15日,在得知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不能按时还款后,招财宝第一时间与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浙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向浙商财险递交了《启动理赔保障通知书》。12月19日,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招财宝已根据浙商财险的《保险索赔知会函》,提交了相关理赔资料。
据了解,招财宝是一个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自身不提供产品和担保。目前,银行、保险公司可以在招财宝上发布产品信息,发布信息的机构必须引入符合保监会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或评级在AA+(含)以上且有国资持股的担保公司作为增信机构,以为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的兑付提供保障。
招财宝公告称,将会把投资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共同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招财宝平台上的其他产品不受影响。
若不能按时还钱
浙商财险应赔付投资人
债券项目逾期不还,那么,谁该对这个事情负责?投资人到底应该向谁要回自己的投资款?
根据协议,在本次债务中,广东侨兴集团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涉事企业为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融资项目的担保人是侨兴集团的创始人兼董事长吴瑞林。据悉,这两家企业还款逾期的理由是突发流动资金紧张。其次,出现了逾期,浙商财险应该履行保险责任,赔付给投资人。
有金融业内人士认为,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年底极个别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在所难免,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同时,此次逾期债券中,有保险公司这类强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按照双方合同,如果侨兴电信、侨兴电讯不能按时还钱,则由浙商财险还钱,而且浙商财险写了“绝对免赔”,就是必须赔付,没有免责条款。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投资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向两家债务公司和浙商财险进行维权,“另外,监管部门也应对侨兴集团进行严查,督促尽早偿还债务,不偿还债务,可强令进行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