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8月31日,省商务厅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在杭州市下城区等13个地方启动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并将湖州市德清县等14个地方列为省级夜间经济培育城市。 “这些地方将通过试点重点提升夜经济的品质。”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处长肖奋认为,好的夜经济不光要有“烟火气”,更要符合人们对夜间文化、旅游等消费的需求。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对各地夜经济的发展做好规划、智治、融合等文章。 拒绝“千城一面” 针对当前夜经济发展中发现的问题,《通知》提出了指导意见,其中首要一条就是做好规划、避免夜经济“千城一面”。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丰富夜经济的文化、旅游、娱乐、体育等消费业态,塑造城市夜间经济品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副处长潘国帅认为各地要把夜经济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等有效衔接。 城市能级不同,夜经济的发展路径也各不同。以杭州、宁波为例,这两大省内中心城市正在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其夜市发展就不能光盯着本地市民的“钱袋子”,更要吸引外地游客留下来消费。再如,衢州、丽水等地除了在主城区发展城市夜经济,还应发挥自身美丽乡村的优势,发展乡镇、农村的夜经济。 在夜经济的规划方面,一些城市已着手行动。温州市级层面已出台夜经济相关的规划,宁波也在早些年出台的“月光经济”发展政策基础上,启动“2.0”版本的规划。浙北小城长兴也在多年前就邀请复旦大学制定了相关的夜经济发展规划,如今正着手进一步提升。此次发布《通知》,就是希望各地通过试点城市、培育城市的建设,把规划谋得更深、做得更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