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对报名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并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或书面告知应聘者。 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20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2020届研究生聘用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他 1.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477133、8706132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60544。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进行审查。 4.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