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高速交警在G3京台高速钱江源公安检查执勤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0点50分,一辆河北牌照的重型平板半挂车被拦下接受例行检查。车窗摇下时,执勤交警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情有些慌张,遂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刘某找了一会儿证件,立刻换了一副表情,笑嘻嘻地将证件递给交警。
执勤交警打开证件一看很是惊讶,因为里面夹着的是数张百元大钞。执勤交警立即将钞票还给刘某手中,对手中的证件也产生了怀疑。不过仔细检查 证件,再经过警务平台查询,发现证件都是真的,车架号确实也是行驶证上的车辆。既然是真的证件,那驾驶员刘某为何还要企图行贿交警?
执勤交警直觉车子还是存在问题,在进一步查看证件时,一个细节引起了交警注意。行驶证副证反面的年检信息章有些不清,似乎是伪造的。再次将车辆信息通过警务平台比对,发现该车的年检有效期至2010年8月,也就是说这辆车已经超过1年3个月未年检了。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自己这个车子一直在浙江这边跑运输,因为生意好,老家又远,就没有时间回老家的车管部门进行年检。为了逃避路上的交警检查,他就自己按照前面几年年检的字样,临时刻了一个章,给自己车盖了一个“年检”。
根据相关规定,刘某使用自己私刻年检章并在行驶证上使用的行为,属于“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立即依法扣留了该车辆。他面临的处罚是沉重的:1.车辆未年检在衢州强制年检或用拖车拖回河北年检,罚款200元;2.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是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后因为驾驶证记满还要回当地车管所学习销分后才能取回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