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钱宽) 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没了驾照无法上路。咋办?杨某不思悔改,居然买了本假证继续酒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他被萧山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交警临浦执勤中队日前在浦阳镇振浦路尖山桥附近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执勤交警在检查一辆浙D小型客车时,“红蜻蜓”(酒精快速检测棒)闪亮,显示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开展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已达醉酒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眼前的驾驶员杨某,执勤交警觉得似曾相识,杨某随即承认之前就因摩托车酒驾被处罚过。随后,执勤交警在其驾驶的车辆上又有了新的发现:找到一本印有该驾驶员身份信息的驾驶证。 由于该驾驶证存在涉嫌伪造、变造的嫌疑,交警对证件予以扣留,并将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今年37岁的杨某是贵州人,他的驾照在去年4月就因酒驾被吊销了,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方便开车,他通过墙上办假证的小广告,花120元买了一本假驾驶证。被查获的当天晚上,他与亲戚几人一起在家吃晚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和三两左右的黄酒。饭后不久,便发现孩子身体不太舒服,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杨某仍开车带着家人赶往医院,结果开出没多久,就被交警查个正着。 经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9.7mg/100ml,属醉酒驾驶。按理说,醉驾吊证的教训已经够大了,杨某却不思悔改,还自作聪明买了一本假驾驶证使用。此次杨某被查获,不仅仅是醉驾,还存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驾驶证多项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是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证件,也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 切勿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公安部门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惜生命,安全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