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孙毓 通讯员 章怡 4月25日上午,19楼网友“可莎小蜜儿”发帖:给余杭的交警蜀黍点赞!本以为没戴头盔被抓要完蛋,没想到交警做法这么暖,感谢交警送的头盔,长记性了。 早上骑电驴上班没戴头盔,在路口被2位交警蜀黍拦下了,然后被交警蜀黍带到路边叫出示身份证,心想“完了完了要被罚款了”。 搞笑的是,可能早上有点凉,眼睛被风吹得流了几滴泪,刚好被交警蜀黍看到了,说“不用担心,今天不罚款,免费送你一个头盔,怎么还哭起来了呢?”哈哈哈哈误会误会呀~交警蜀黍们有心了,必须要点个赞!!可能因为那段路是余杭段吧,头盔上印的是“平安余杭,我参与”,以后还是要记得戴头盔了,不存在侥幸心理,争做良好市民,长记性了! “可莎小蜜儿”还随帖秀出了赠送的头盔,头盔上印的是“平安余杭,我参与”。 我们找到了“可莎小蜜儿”所说的那两位交警。 事情发生在4月25日上午8点左右,在良渚博园路吴家门路口,余杭交警良渚中队物流工作站辅警朱平平说,当时他正和队友沈顺富在路口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 “这个网友说的情况我记得,好像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姑娘。” “当时是上午8点多,早高峰,博园路吴家门路口靠近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进城的人很多,早上路面行人和车流量很密集。” 那天朱平平和沈顺富在路口主要查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情况,对于不戴头盔的人进行登记,第一次不戴头盔的口头教育,如果发现多次不戴,惩罚力度会加大,针对屡教不改的情况,会把车辆和骑车人留置,让其家属带头盔来。 从4月22日至26日,余杭交警联合余杭区电动车行业分会下属成员单位(电动车销售商),开展“免费送头盔送安全”活动,领取头盔时,带上身份证、签一份承诺书,就能获得一顶,送完为止。 当天,朱平平和沈顺富从良渚街道处领了50顶头盔,准备按照规定送给来领取的群众。 知道很多人都是赶着去上班,怕影响大家上班,所以对于第一次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人员,交警口头教育时间控制在几分钟。 把“可莎小蜜儿”拦下之后,朱平平和沈顺富对她口头教育,看到小姑娘紧张到哭了(“可莎小蜜儿”说自己其实是被风吹出了眼泪),“可见她认错态度还是很好的。” 口头教育完之后,朱平平按照规定,让“可莎小蜜儿”登记并签署承诺书,送了她一顶头盔。 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交警部门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了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不许上路之外,佩戴头盔也是交警着力推动安全骑行的重要目标。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查处和劝导,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现象已经少了很多。 朱平平说:“不戴头盔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总体上有很大改观。” 这组数据足以说明骑电动车戴头盔的重要性,根据杭州交警统计:2018年,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50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9.46%;这里面,因没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有163人。 仅今年4月份就发生了多起电动车驾乘人员因不戴头盔不幸重伤甚至死亡的案例。 4月6日中午11时08分,萧山新城隧道非机动车道内两辆电动车相撞,双方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最终导致一辆车上的乘客倒地受伤且头部伤势严重。 4月15日,朝晖路,货车撞上电动车,骑电动车的大姐幸好戴了头盔,主刀医生说,如果没戴头盔连手术的机会都没有,人很可能当场就没了。 4月17日,百井坊巷,轿车副驾驶座门突然打开,导致后方电动车上的大伯摔倒,头部重伤,须开颅手术。交警说大伯拿了头盔,但没有戴在头上,如果戴着头盔也许情况就不会那么严重。 交警再次提醒,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一定要系好搭扣,正确佩戴头盔! 正如网友“可莎小蜜儿”所说:“以后还是要记得戴头盔了,不存在侥幸心理,争做良好市民。” “平安余杭,我参与”,平安杭州,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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