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四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4-28 09:57   

浙江日报讯 (记者 钱祎 浙江法制报记者 陈佳妮) 近日,记者从省扫黑办获悉:我省公布4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分别是杭州魏某龙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宁波毛某龙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温州林某贤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湖州金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3年起,魏某龙以杭州金魏体育经纪有限公司名义,在杭州西湖区设立拳馆,逐渐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以暴力或软暴力威胁方式收取保护费,对物流行业相关人员形成威慑,造成多人不同程度伤害,非法敛财204.1万元。今年2月,杭州江干法院对魏某龙等14人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等罪名,判处魏某龙等人20年至2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处罚。

毛某龙自2003年起先后网罗樊某春、杨某峰等人,在宁波奉化区多次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开设赌场、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等,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欺压、残害群众,致使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受犯罪或者严重违法活动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8年12月,宁波奉化法院对毛某龙等28人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等罪名,判处毛某龙等人20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处罚。

2014年2月以来,林某贤等人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与林某等人在平阳县麻步镇成立捷达托运部,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抢占麻步镇嘉兴线花边托运市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成立顺兴液化气经营部,意图垄断麻步镇液化气市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组织实施数十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造成2人轻伤、3人轻微伤,非法获利1221余万元。2018年12月,平阳法院对林某贤等23人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19年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处罚。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钱祎 浙江法制报记者 陈佳妮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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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杭州江干法院对魏某龙等14人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等罪名,判处魏某龙等人20年至2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处罚。2018年12月,平阳法院对林某贤等23人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19年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处罚。2018年12月,宁波奉化法院对毛某龙等28人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等罪名,判处毛某龙等人20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