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小区或者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 究竟该怎么处置 “我们小区也有僵尸车,一停就是好几年,车位本身很紧张了!也不知道该求助谁……” “我家楼下两辆僵尸车都长绿毛了,有时候我们也很担心里面的油箱会不会有安全隐患……” “僵尸车”的话题,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 停在小区内或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到底该怎么处置?相关行政和职能部门表示,最为难的一点是,找不到法律依据。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倪越卿律师说,清理“僵尸车”这个“定时炸弹”,还是有一些法律依据的: 对于业主或非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业主或非业主占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停放车辆,且未支付物业管理费、车辆管理费等费用的,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权,业主大会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同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将“僵尸车”挪放至安全位置,待车主希望取回时,要求其支付挪车费用。 对于长期违法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尸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部门可以采取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对于影响消防安全的“僵尸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于“僵尸车”当然也可以采取拖离等临时措施。 对于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僵尸车”——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僵尸车”—— 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的相关规定,由机动车管理部门予以强制报废。 倪越卿律师还表示,目前法律法规尚无直接明确“僵尸车”处置方式的条款,为此,北京市于2017年9月1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清理长期停放废旧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主要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我们杭州也可以考虑针对僵尸车问题,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倪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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