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男子最终进了拘留所 商报讯(通讯员 胡学军 记者 骆静怡)大清早去加油站加油,没想到不仅被灭火器喷了一脸,还进了拘留所。杭州的李先生后悔不已,直言都是自己的这个坏习惯害的。 在加油站吸烟不听劝阻 工作人员拿灭火器猛喷 3月底的一天,李先生在加油站刚加完油准备离开。刚开出没几米,李先生就犯了烟瘾,他将车停在加油站的围墙附近,摇下车窗,抽起了烟。 在出入口忽然停车,这一举动有点反常,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走上前去查看情况。等到了车边,发现是有人在抽烟。 按照规定,加油站范围内是禁止吸烟的。为了安全,工作人员赶紧上前劝阻,但李先生却不理会,依然我行我素。于是,工作人员拿起身边的灭火器对着车里一顿猛喷,李先生也被糊了一脸。 明明是来加油的,却搞成了这副模样,李先生气不打一处来,骂骂咧咧地下了车。看到工作人员离开后,觉得不解气的李先生冲了上去,打了对方一个巴掌。工作人员又拿着灭火器朝李先生喷了一次。顿时,场面变得有些混乱,加油站员工报了警。 文晖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了现场,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加油站员工表示,希望对李先生在加油站吸烟的危险行为进行处罚,自己被打的事不想追究了。 最终,李先生因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被警方行政拘留三天。 杭州新“控烟令”出台后 违反条例严重者会入刑 今年1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 与之前相比,新“控烟令”更加严格,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在以下六大区域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也是禁止吸烟的: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 (二)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四)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座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 (五)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如果在《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的个人,由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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