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判决危险驾驶罪11345起,醉驾占了99.7% 浙江日报 记者 钱祎 王晨辉 通讯员 孟焕良 沈兆霖 方帆 醉驾入刑8年来,各地查处越来越严,但案件仍屡禁不止。2月22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018年全省“危险驾驶罪”裁判文书分析报告已出炉:去年我省危险驾驶罪案件数达11345起,比2017年减少了184起;其中11315起案件涉及醉驾,占比高达99.7%,比2017年减少200起;当事人酒精含量达16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醉驾案件有5088起,比2017年减少271起。 在严查酒驾的高压下,我省醉驾案件有哪些特点?醉驾案件的高发时间、地点、人群是哪些?记者为此追踪了几起发生在我省的醉驾案件,专访了法院和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 节假日酒驾多发 元宵节过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了一组数据:2月4日至19日,我省出动警力6.4万人次,设置酒驾整治点7600个,查获酒驾5028起,其中醉驾1245起,占酒驾总数的24.8%。 2月5日大年初一凌晨1时20分,湖州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民警在东林镇祗园路查处沈某醉酒驾驶,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32毫克/100毫升。当时,沈某惊奇地问现场民警:“你们过年也不放假吗?”沈某成为该市新年“第一醉”。 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频繁,酒后驾车呈多发态势。仅在2月19日元宵节当天,宁波就查处了酒驾279起。 “浙江酒驾的查处量和醉驾的判决数都很高。”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说,这是因为浙江查处酒驾力度特别大,对酒驾坚决实行“零容忍”。 2009年,我省出台《关于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掀起席卷全国的“禁酒驾”风暴,各地成立查酒驾小分队,对酒驾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