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律师建议消费者重要物品记得保价 商报讯(记者 朱光函)2月11日是倪先生寄出快递的第49天,也是他得知快递丢失的第47天。按照此前他与圆通速递的约定,这一天圆通速递应当将2000元补偿款支付给他,可直到当天晚上,他还是没收到这笔钱。 倪先生的这份快递寄往温州,是他给岳父的礼物,里面装着价值900元的海鲜提货券、酱鸭和一本户口本,原本他想着岳父很快就能收到,可没想到快递寄着寄着就被弄丢了。2月12日本报第7版刊发了《杭州发往温州的快递走了39天后去哪儿了?圆通速递承认派件员存在工作失误》一文。 昨天,倪先生终于收到了补偿款。 消费者 圆通工作人员联系过我 但并未在约定期兑现补偿 2月11日晚上10点,记者联系了倪先生询问补偿款是否到账一事。倪先生说:“2月11日当天,我接到过圆通速递的电话,对方并未说明支付补偿款的时间,我也觉得纳闷,为什么原先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又有了变故。” 随后记者联系了浙江圆通客服部负责人武先生。他说:“2月11日与倪先生沟通的并不是省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会马上跟进此事,保证这笔补偿款尽快到达倪先生账上。” 2月12日上午,倪先生通过微信向记者发送了一张转账记录的截图。“早上9点53分,我收到了对方转账来的2000元补偿款,感谢商报记者的维权。”倪先生表示。 对此武先生也确认,这笔款项是圆通方面支付的,今后公司会加强相应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方 贵重物品寄送应当保价 重要文件使用邮政邮寄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瑾言建议,贵重物品在寄递过程中如有损坏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在寄送贵重物品时选择保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物品定价,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发生意外时减少损失。” 杭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邮寄证件、公文等物品时,建议使用邮政公司提供的服务。“从司法角度上来说,使用邮政公司的服务,而寄丢上述物品时 ,可以出具司法证明。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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