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综合萧内网萧山论坛、萧山司法 今年3月,萧山姑娘小冯与好友小陈一起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限三年,月工资5000元,两人还签署了正式录用条件确认书。
试用期间,两人都存在业绩未达录用条件的情况。
6月上旬,小冯怀孕了。公司以小冯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但是却留用了小陈。小冯表示,自己是怀孕女职工,公司这么做是违法辞退。 为此,小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5000元,却未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
到了9月底,小陈也怀孕了。公司以小陈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胜任工作且拒绝公司为其调整岗位为由,将小陈辞退。小陈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万元。这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却支持了小陈的仲裁请求。 两位好友一起进的公司,同样是因怀孕被辞退,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结果却大相径庭,这是为何?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林子律师表示,公司在辞退小冯时,小冯尚在约定的试用期内,同时小冯也在录用条件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这就意味着小冯在试用期应当达到录用条件的要求才可以成为正式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小冯的劳动合同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也是基于此条规定,驳回了小冯的仲裁申请。
而公司在辞退小陈时,小陈已经是正式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辞退小陈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系违法解除。仲裁委也是基于上述理由,认定公司辞退小陈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遂支持小陈的经济补偿金请求。
网友评论: 糯糯啊: 企业不是福利院不是养老院。还没有实现自我价值就开始七七八八一大堆事情出来了,而且连试用期的要求都未达标。一进公司就怀孕这个真的挺尴尬的。等自己能力提升了并且在岗位上有所作为了,再怀孕也不迟。 萧山宋威龙: 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你干嘛要在试用期期间怀孕呢……再说了,法律规定,试用期期间的确是可以无条件辞退员工……你就不能再忍一两个月等转正了再考虑要孩子嘛? cjy4387: 为什么一进新公司就怀孕,感觉一般也不会这样规划啊。 During: 正式工和试用期的区别,人家转正了。 惘惘: 事实证明:应该好好的规划一下我们的人生,不要乱来。 像疯一样自由: 你要是老员工,怀孕就被辞退确实应该谴责公司。你这一新进员工进来就怀孕…… 娇妹: 我从怀孕开始我们单位老板或者领导已经委婉的跟我说过好几次,美其名曰,怀孕你很辛苦的,还是好好在家待产的好,等到生出再回来上班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