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推出 多项措施护未成年人权益 昨天上午,浙江省检察院通报了2017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近两年,浙江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平稳。但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量仍然较多,并且犯罪类型相对集中。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395件、7708人。其中,受理未成年人抢劫、盗窃等侵财案件4323人,占总数的56.1%;受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等涉暴案件2952人,占总数的38.3%。 同时,性侵、拐卖、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也有所上升,情况较为严峻。 针对这一现状,浙江检察机关推出了多项措施,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比如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加大打击力度,尤其是对性侵、拐卖、绑架、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统一归口办案,通过未检部门专人专办,实现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对于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实行少捕慎诉少监禁。 在进行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处遇的同时,坚持因人施策,精细帮教,通过社会调查、人格甄别、心理测评,深入分析罪错成因、帮教条件,论证可行性,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