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拐卖、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上升、形势严峻!昨天,浙江省检察院召开以“深化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通报2017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性侵、拐卖、绑架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2422件3261人,人数较同期上升约10%。 对此,检察机关将此类案件统一归口办理,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专人专办,实现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从已收到的1281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生效判决看,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29人,占17.9%,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有40人。 如温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章显辉等人拐卖儿童案,系跨省作案,涉及犯罪事实多、受害人数量多,且有医务人员涉案,查处难度大。 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6月,章显辉等人在浙江、云南、福建、河北等地,以1万至10万元不等价格,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婴儿27人。温州市检察院审查后对26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主犯章显辉被依法判处死缓。今年3月,该案获评全国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另外,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隐蔽性强、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日前,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卫计局和社会发展局建立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医疗机构对接诊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向检察、卫计报备的义务,检、警、医联动,拓展线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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