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跟老公吵架,萧山的年轻妈妈小秦一气之下发了条朋友圈:“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女儿谁要谁领走吧。”
她要“送养”的是自己3个月大的亲生女儿,消息发出后,还真有人来联系表示想要“领养”。
收下18000元“营养费”后,她把女儿交给了对方……
因为这个糊涂举动,昨天下午,小秦站上了萧山区法院的被告席。
“我不知道送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庭上,她低着头,说话声音很轻。
小秦24岁,江苏人,2015年底来到萧山打工,2016年,她结识了同样在萧山打工的小王,两人同居后,小秦很快怀孕,在去年年初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小秦怀孕后就没有再出去工作了,平时家里的日常开销都由小王负责。
因为教育孩子、生活支出等方面的一些琐事,两人时常爆发争吵。
去年6月,再一次大吵后,小秦带着女儿离家出走,还赌气发了条朋友圈,表示要“送养”女儿。
这条信息正好被她一个朋友看见了,朋友的姑姑和姑父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很想领养一个。
朋友在微信上试探着问,是不是真的要送养孩子,小秦还在气头上,回复“是的”。
她说,其实自己冷静下来后,很舍不得,也有点后悔,但朋友接连来了三次。
第一次,朋友是一个人来的,两人谈了一会,小秦改了主意,回绝了;
第二次,朋友带着姑姑姑父一起来,双方谈了些送养的细节,但听对方说希望自己今后不再和孩子相见,小秦犹豫了,还是决定把女儿留下;
第三次,朋友有些不耐烦了:“人家这么有诚意,你又没有能力抚养,干吗不答应呢?”
离开小王之后,小秦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她思来想去,自己反正也养不活女儿,便又主动联系朋友,表示愿意“送养”孩子。
当天,朋友的姑姑姑父就赶来,抱走了孩子。
双方在附近的餐馆里吃了顿饭,席间签了份协议,约定小秦自愿放弃抚养孩子,对方则支付其18000元作为“营养费”。
对方当场就给了小秦15000元的现金。
拿到这笔钱后,小秦好好过了几天逍遥日子:泡酒吧,去高档餐厅、KTV,住酒店……
钱很快就花光了。
小秦找到朋友家里,要了剩余的3000元“尾款”,没看女儿一眼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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