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房产证上没自己名字,就像寄人篱下
有人说:房子车子我自己有,还找不到男朋友
昨日,快报A06版报道《房产证上加不加女友名字?》调查了20多位杭州市民,讨论恋爱或结婚时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女友名字的话题。快报官微转载了这篇文章,网友们持续热议。
雪月画屏: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对方没有立场要求加名字。但是如果按揭的,我的立场是要加的。什么叫我一个人还款也够了?如果一方要还款,家庭可支配收入不是少了吗?
佳佳佳:我妈妈说婚前就要加好。我老公以贷款未还清(他父母的名字)为由,说婚后马上加。我瞒着妈妈说已经加好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加名字。一开始也闹过,谈话不欢而散,现在放下了。还好我能赚钱,努力存钱自己独立再买一套,真是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就是骗了妈妈。
嫣:是很矛盾,房产证上没自己名字,就像寄人篱下,拼死也要买一个有自己名字的房子,哪怕小,总是属于自己的财产。
凡人:现实中的我就是被丈母娘要求全款买房然后加老婆名字,要不然就觉得我不是真心娶她。这种拿爱情换金钱的手段你是玩不过丈母娘的。
Alice:我是女的。不应该加,那是婚前财产。嫁老公就得有车有房啊,女的啥也没有,就算一起还房贷,那也是之后加。我不要房子车子,我自己有,还是找不到男朋友。
卿:我是女的,刚结婚没多久,我们也要买房,可能都是我老公家出钱,可是不管我和我自己家拿不拿出钱,我一点也不在意房产证上有没有我的名字。千金难买开心啊,我那么爱我老公,我一点也不介意房子产权问题,我只是奔着和他过一辈子去的,没有任何其他念头,和他在一起,哪怕租房我也开心,更别说我们现在不愁房不愁车不愁吃不愁喝的。
云:靠自己最有底气。不是我的我不要。
Jeffrey:最简单的方法:谁出的钱写谁的名字,很现代也很残酷,但是婚姻本身带有契约性质,不要拿“爱”去绑架一个人,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别说我们这一代买房都要靠父母帮衬,都是他们辛苦大半辈子省下来的。
晨昏:所以,各有各的婚前财产是最好的。
杰:没什么好纠结的,父母出首付,然后夫妻共同还贷,只要保留证据,离婚时不管写了谁的名字,都能把钱分清楚。
第亚:想好好过日子的,夫妻名字都写上,夫妻双方都信不过的,日子啊不用过,买什么房子?
光阴:靠父母买的房,你必须尊重父母的意见,这也是为人、为子女的底线。除非你有本事自己买房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