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半,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付先生,38岁,河南人;被告共5个,分别是杭州××建设有限公司和上城区某公寓楼的4个业主。
据付先生在起诉书中说,2015年11月,他和被告一即××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建设公司将位于之江路一公寓楼的3层房屋租给他,租期10年,租金每半年一交。合同签完后第一年,双方都按约履行了。然而,到了去年10月底,付先生要继续交房租时,却遭到了建设公司拒绝。
付说,自己催了三次,让他们把第三期的租金给收了,可他们就是拖着不收。如果这钱不按时交掉,自己就算违约了,“我的请求就是让他们收取租金42万元,并继续履行合同。”
建设公司的代理律师说,去年3月,公司已经将案涉房屋出售给了另4位业主,也就是说,产权变更后,付先生的房租应该交给4位新房东,而不是交给建设公司了。
不过,接到付的起诉状后,4位业主提起了反诉,要求解除先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让付腾退房屋,恢复房屋原貌。
代理律师说,之所以反诉,是因为4位业主上门看过,发现原本规划好的14个房间被付分隔成了50个小间,对外非法群租。他们认为,付这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是违法的,属于违约行为。
“这栋公寓楼按照规划是办公用楼,现在已经违背了房屋规划的使用性质。”4位业主的代理律师说,其中面积最大的房间甚至被隔成了十几个小间,这是违反消防法规的,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付承认自己对原有房间进行了分隔,但他强调,原本的框架和承重墙都没有动过,房子装修完以后,也是在消防和派出所做过登记的,不存在安全问题。至于4位业主说他是非法群租,他觉得很委屈:“那时候签合同只说不能拆墙,没说不能隔啊。”
付租下的这一层房屋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从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上来看,共设有14个房间,其中面积最小的只有7平方米左右,最大的有660多平方米。付将几个大间隔成了平均面积30至40平方米的小间,将几个小面积的房间改造成了公共卫生间。
他说,在这里租房的大多是附近的上班族,还有一些是自己开网店的小年轻,每个房间根据面积大小,收取每月1000到2000元不等的租金,每个房客也都是办了暂住证的。
付提交了《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据,他说,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出租房屋可用于居住、办公、经营,水电设施承租人可自行改造。
被告方也提交了同样一份合同作为证据,代理律师说,在付刚才提到的条款后面,其实还有一句话:“必须经得乙方(建设公司)同意。”而付在未取得建设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外转租群租,显然已经构成违约。
付说,真要收回房屋也没办法,但自己装修用的200万怎么办?现在才是刚开始回本的阶段。
4位业主的态度很坚决——房子必须得收回来,并且恢复原貌。代理律师说,考虑到付装修确实也花了不少钱,4位业主愿意给他一定数额的赔偿。
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均同意庭后调解协商。
庭审结束后,我去那幢公寓楼实地查看,发现公寓3层被打造成了酒店风格,走廊里铺了地砖,装了摄像头,摆着消防设备,两侧是一间间类似单身公寓的小房间,门都是统一的白色,上方用铅笔写着门牌号。
下午5点左右,进出的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几个姑娘穿着工作制服,一看就是附近写字楼的工作人员。对于付打官司的事,姑娘们都表示不知情,也没有收到过要腾退房屋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