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上城法院10号法庭,男子郎某被法警带上被告席。
郎某26岁,甘肃人,平头、个子不高,身材偏瘦,穿一套灰色运动装,手腕、脚踝都戴着镣铐。他涉嫌故意伤害罪。
开庭前,郎频频回头朝旁听席上张望,但一个亲友也没有来。
据检察官指控,去年8月20日凌晨1点左右,郎获知弟弟在中山中路一家餐馆与人起了冲突,便带着两个朋友赶到现场。弟弟看见郎后,再次动手和服务员对打,郎随即也拿起凳子数次砸向另一个服务员马某,导致马头面部受伤。
经法医鉴定,马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二级。
今年6月27日,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上,郎表示愿意认罪。他说,自己之前也主动跟受害人联系了,可对方开口就要30万赔偿,他拿不出那么多钱,事情就没谈拢。
“我也是在饭店做服务员的,那天弟弟给我打电话,我刚下班回家,听他口气很激动,就赶紧叫了朋友赶过去了。我到的时候他坐在地上,看到我们,又跳起来跟对方打。”郎说,对方有一胖一瘦两个男人,弟弟已经跟瘦的那个扭打在一起,他怕弟弟吃亏,就扑上前跟胖子打了起来。其间,胖子和他都拿了店里的凳子互砸,他砸了对方3到4下。
至于弟弟究竟为什么要打架,他不清楚,事后也没问。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郎某弟弟在公安机关所做的讯问笔录。
据弟弟陈述,事发当天他跟女友一起在这家风味餐馆吃饭,席间点了两瓶劲酒。吃完饭结账时,他发现劲酒的价格比外面贵,便叫来服务员理论。双方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他还跟对方两个服务员动了手。
女友见状,急忙打电话给郎某求助。
“我哥哥来了以后就劝我回去,我不肯,想留下来讨个说法。当时我们好几个人都动手了,不过拿凳子的只有我哥和饭店那个胖子。”弟弟说,后来服务员进厨房拿了把菜刀,称要砍他,他害怕,就一个人骑电动车先离开了。
事后,饭店工作人员报警,郎和朋友逃离现场。
法官问郎,投案前几个月公安机关曾多次尝试联系他和弟弟,为什么两人都不接电话,不配合调查?
郎说,事发后弟弟很快回了老家,自己白天休息,晚上上班,手机都是静音的,没有听到:“后来湖滨派出所的人跟我说我涉嫌犯罪,我才知道事情这么严重。”郎回忆,他当时用的是一款圆形凳子,塑料椅面、金属底座,马被砸中后,头上确实流了不少血。
经医生检查,马头面部共留下3道疤痕——额头正中一道6.11厘米,脸颊一道5厘米,左眉角一道2.13厘米。
而马在公安笔录中提到,事发时打他的可能有4个人,郎的弟弟最先动手,朝他扔了一只啤酒瓶,另两个人打了他几拳,但力道不重,至于到底是谁拿凳子砸了他的头,当时光线昏暗,场面又比较混乱,他没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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