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八,在杭州打工的江西萍乡人老高领了工钱,准备从火车东站乘车回家过年。
进站前,50岁出头的男人甲跟他搭讪。得知老高是萍乡人,甲立刻认起了老乡:“我来杭州给萍乡的医院进货,你可以搭我的车回家。”
老高当然很乐意搭顺风车。甲带着老高来到一家医院门口,说要装货。
这时,另一个男人乙拦住了甲:“倒霉,我的天麻被人骗了,路费也没有了。现在只剩300条天麻,你要是有熟人能帮我收掉,我给你好处。”
甲表示有兴趣,立刻打起了电话。打完电话,甲兴奋地跟老高说:“医院收一条给我们170元到180元,我们按100元一条收,赚个差价,利润五五分,好不好?”
老高不懂行情和辨别药材真假,本不想掺和。这时,甲又说要打电话给在医院的战友丙。不一会儿,丙从医院里走出来,看了看乙的样品:“真货,我们城西总院出的价格更高,你们去那里吧。”
到了城西的医院,甲陪着老高去ATM机上取现。老高输入密码后,甲帮着他把2000元现金取了出来。老高正点着钱,甲突然撞了他一下,钱撒了一地,老高赶紧弯腰去捡。
老高捡完钱,甲把银行卡交还到他手里,又从他身上拿走了3600元现金。当着老高的面,甲自己也拿出5000元,一并交给了乙。
随后,丙提出带老高去医院财务结账拿钱。在医院一楼的转弯处,丙让老高等一下,自己去二楼看看财务是否将钱备好。老高等了5分钟,丙始终没有下来。老高上楼一看,二楼哪有财务室。他再回到医院大门,甲乙二人也不见了。
老高赶紧报警。更令他郁闷的是,他发现银行卡里被多取了5000元钱,应该是他弯腰捡钱时,被甲偷偷取走的。
三个月后,陈某甲和陈某丙被抓获,乙仍在逃。经查,三人确系江西人,一起商量出药商、医生、战友等桥段来行骗。
近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甲和陈某丙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半年和5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