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江西农村,我有个邻居建了个占地300平方米的别墅,可是他围墙内的庭院占地将近8000平方米,比一个标准足球场还大!里面建了游泳池、羽毛球场、篮球场等等,请问他这么搞违不违法的?
答:首先,关于住宅面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准超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在以上限额内制定具体标准。要大力提倡建设双拼式、联排式住宅,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建公寓式住宅”。
如你邻居仅有一户,又没有经过正规规划等部门审批同意的,那么,你所述的邻居占地面积已违反了当地的规定,存在多占地的违法行为。当然,如果有好几户人家并在一起建造,且经过了合法的审批程序的话,则你所述的邻居行为又另当别论了。
其次,如果你邻居的行为构成违法,你可以有几个途径反馈:
第一,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如村、镇的国土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等反映,要求这些部门进行查处;
第二,如果你邻居的建房确实影响到了你的通行、采光等相邻权,你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进行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