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滨江法院八号法庭,17个男人依次走上被告席,站成一排。他们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其中一人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被告人中有一徐姓男子,32岁,是搞个体经营的;还有一个男人姓虞,是浙江一建设工程公司的董事长。
公诉人说,去年3月,徐为了和虞争夺工程项目,纠集了9个无业人员,指使他们到施工现场和工程项目部搞破坏,并威胁、殴打施工人员。4月,虞与开发商签约后,徐干脆叫人在工地上摆了几个大集装箱,日夜盯着,阻挠对方施工。
4月12日上午,为了按时开工,虞也纠集了一批人,带着钢管、红袖章(用来区分自己人)赶到工地,强行“清场”。
徐得知消息后,要求其他人立马赶去“支援”。出发前,怕在打斗中吃亏,一个姓童的马仔还特地回家拿了一支手枪。
双方人员碰面后,钢管、砖块你来我往,打得难解难分。其间,徐一方的马仔用手枪打中了对方一个人的腿部,之后仍紧追不舍,连开三枪,所幸都没有打中。
案发后,徐到长河派出所投案自首,虞等人陆续被警方抓获。
经鉴定,中弹男子右小腿被子弹贯穿,创道长11.5厘米,已构成轻伤二级。
童的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有致伤力。据他本人交代,这支枪是以前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来的,一直藏在家里,这是第一次使用。
昨天,17个被告人都表示愿意认罪。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