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女子姓黄,因为用热油将丈夫泼成重伤残疾,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丈夫小王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令黄赔偿对方180万元。
黄1989年生,杭州人,家住余杭星桥街道。她跟小王是高中同学,两人自由恋爱,2013年结婚,同年11月生下一个女儿。
结婚前一段时间,他们就为办喜酒和往后谁带孩子的事情吵过几次;婚后,黄觉得丈夫对自己和女儿关心不够、照顾不周,一直郁郁寡欢。
去年5月14日晚上,小王在家逗弄女儿,黄看见后,说了他几句,让他赶紧哄女儿睡觉。为这件事,小夫妻俩又拌起了嘴,闹得很不开心。
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她悄悄爬起来,走进厨房,用平底锅将剩下的一些食用油烧开,接着两手端锅,轻手轻脚回到卧室,把冒着气泡的滚油泼向丈夫头面部。
小王没穿衣服,痛得尖声惨叫,从熟睡中惊醒。
黄一下子扔掉锅,穿着睡衣、拖鞋夺门而逃。跑出七八百米后,她在路边找人借了手机,先打120,再打妈妈电话,哭着说,自己闯祸了。
那头,小王忍着剧痛,先跑去看了看女儿,确认孩子没事后,他又给爸妈打电话让他们报警,然后自己也叫了120。
经医院抢救,小王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头面部、上胸部等处烫伤严重,右耳鼓膜穿孔,面部重度容貌损毁,其伤势已经构成重伤一级。
事发当天下午,黄到星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说,黄进门时面色苍白、神情恍惚,边做笔录边哭,看起来特别伤心。她反反复复地讲,自己其实很喜欢老公,但老公对她却很冷漠,结婚以来,她总觉得自己付出多,得到少……
她还说,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一直在家带孩子,患了产后抑郁症。虽然去看过医生配了药,但考虑到给孩子喂奶,药一直藏在包里没有吃。
而据司法鉴定,黄作案时确实处于抑郁发作期,她对作案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但未完全丧失,应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时,黄还指出,丈夫在她产后独自出去旅游,甚至提出过要跟她离婚。有一次,他从西藏旅游回来,她看见他用手机跟一个小姑娘聊了很多,两人通过多次电话。
“我认为他(小王)有外遇了,一旦离婚,我什么都没有。他是可以再娶,但后妈肯定不会对孩子好的……”黄没说两句,又哭起来。她告诉法官,自己当时觉得孩子很可怜,曾产生过捂死孩子的冲动。
不过,小王当庭反驳,称自己跟其他女性绝无暧昧关系,所谓“外遇”纯粹是黄个人的猜测和怀疑,自己早就跟她作过解释了。
另外,黄从没跟他提过患病的事,直到案发,小王都不知道老婆得了产后抑郁。他认为,黄的行为并非病发导致,而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犯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黄因怀疑丈夫另有相好,担心离婚后对自己及孩子不利,以热油泼头面部等方式故意伤害丈夫身体,致其重伤并造成特别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作案后能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