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7·5”公交放火案
被告人包来旭被判死刑后放弃上诉
通讯员 钟法 摄影(资料照片)
昨天,记者从包来旭的辩护律师处了解到,包来旭在十天的上诉期满之内,并未向法院提起上诉。
包来旭系杭州“7·5”公交放火案的被告人,这一发生在庆春路东坡路口的7路公交车上的纵火,导致33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公交车严重损毁。
该案2015年1月28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月12日,包来旭被杭州中院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宣判结束时,包来旭称对判决内容“没有异议”。
因十天的上诉期届满之日恰逢农历羊年春节长假,所以上诉期最后一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正月初七,也就是2月25日,这也是包来旭可以向法院递交上诉状的最后一刻。
包来旭的法律援助律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亮新在春节前前往包来旭的监管场所、浙医二院病房会见了包来旭本人,正式征求其本人对一审的判决意见,并询问其是否上诉。
金亮新说,他多次向包来旭释明了上诉和不上诉的法律后果,包来旭应该很清楚了。
会见中,包来旭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并且放弃上诉。“会见时,他给我的感觉是,他认为事情自己做的,后果是自己确信的,所以他自认为还是不上诉为好。”金亮新说,由于包来旭本人只能说话不能写字,所以包来旭明确表示不上诉的意见,被记录在了会见笔录中,并由在场的多名看护警察、医护人员共同见证并签字。
据悉,在死刑案件中,上诉期满后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的,案件将直接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将立即执行。死刑复核没有明确期限,取决于案情,正常情况下没有疑点的死刑案件复核时间为几个月。
死刑核准后,法院将通知罪犯的家属在临刑前进行最后一面的会见。“家属来不来另当别论。”金亮新说。 |